要求站外下車遭拒 野蠻乘客打傷司機被判賠償
作者:龔思紅 發布時間:2007-05-29 瀏覽次數:1524
法院經審理認為,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受法律保護,因過錯侵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公交車站內上下乘客是司機的工作職責,而徐凡凱作為乘客卻要求司機梁成讓其站外提前下車,并在遭到拒絕后將梁成毆打致傷,徐凡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法院經審理認為,公民的生命健康權受法律保護,因過錯侵害他人身體健康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公交車站內上下乘客是司機的工作職責,而徐凡凱作為乘客卻要求司機梁成讓其站外提前下車,并在遭到拒絕后將梁成毆打致傷,徐凡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