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鎮江訊:528上午,丹陽法院以被告人殷雪成犯敲詐勒索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同時以盜竊罪判處其有期徒刑一年,罰金5000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罰金5000元。

今年24歲的殷雪成曾因犯敲詐勒索罪被判過刑,刑滿釋放后一直沒有找到工作,由于其服刑前曾在蘇州百潤發超市打過工,知道超市每天都要整理供顧客儲物的柜子,產生了在丹陽時代超市儲物柜里投恐嚇信勒索錢財的念頭,200714日早上殷雪成到郵局買了信封,撕下超市顧客意見簿的一頁紙,寫下要求超市在159之前往其帳戶打10000元錢、否則將在超市食品中投毒的恐嚇信,將信放在超市儲物柜中離開,當晚超市保安整理儲物柜時發現了恐嚇信報了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