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口婆心做工作 十年官司一朝結
作者:曹維維 陳向前 發布時間:2007-05-23 瀏覽次數:1801
本網南通訊:清晨6時許,當人們還在睡夢中,海門法院執行局的執行法官已經在趕赴東興鎮執行的路上。功夫不負有心人,經過一天的努力,申請人與被執行人最終達成和解協議,當場履行完畢。
1998年陸某與俞某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判決俞某歸還陸某借款本金及利息75156.63元。經過執行,只履行了2000元,直至今年,案件仍然沒有進展。近日,陸某向執行局提供線索稱俞某在東興某工廠工作,早出晚歸。于是,執行人員趕在俞某出門前將其堵在門口。
在執行人員準備將俞某帶到當地法律服務所談話時,俞某拒絕離開。后俞某的哥哥出面參加調解。經了解,俞某的哥哥系該廠的廠長,執行人員即動員俞某的哥哥做弟弟的思想工作。俞某欲以其布料抵債,但是申請人說明該布料是10年前未處理的,要求被執行人以現金履行義務。俞某的哥哥也表示如果錢不夠,可適當籌款幫助兄弟,并讓俞某再向其他親戚朋友籌集。
在執行法官的耐心工作下,雙方本著互諒互讓、解決糾紛的原則,達成和解協議,最終以42000元了結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