邳州法院推出人性化執行措施促和諧
作者:朱玉軍 發布時間:2007-05-22 瀏覽次數:1182
本網徐州訊:江蘇省邳州市人民法院不斷創新執行手段,將人性化執行理念貫穿執行工作全過程,通過多措并舉,有力地促進了和諧司法建設。
一對被執行人為企業的,根據企業的現實經營狀況,采取相應的執行措施。如企業只是暫時困難,但發展前景較好,通過督促其分期分批履行的方法,在發展過程中償還債務。對一些國有困難企業,因歷史遺留問題較多,通過采取執行和解、分期執行、無形資產抵債等方式,以保證企業的正常運轉,維護社會的和諧穩定。
二對需要查封、扣押、凍結單位或個人財產時,結合其財產是否屬于正在使用的生產資料、機器設備、運輸工具等,通過“活扣”的方式,限制其轉移、轉讓、出租財產,以確保查封效力,避免當事人因查封造成的不必要損失。同時,不得查封、扣押被執行人個人及其所撫養家屬維持生活的住房和用品。
三對采取強制措施的財產,嚴格按照當事人請求的范圍實施,且對強制措施的財產的價值認真進行評估,與當事人申請的標的額相當。對當事人采取強制措施時,充分考慮單位及個人的社會形象,避免產生不利影響。對一些主觀惡性小、確有困難的當事人,根據情況,在采取強制措施時可不用警車。對利用節假日或被執行人家中婚喪嫁娶等時機采取強制措施時,要嚴格按照執行流程操作,盡可能避免在此期間采用強制措施。
四對當事人家中進行依法搜查或對當事人依法實施拘留、拘傳時,盡可能避開被執行人的未成年子女,以及被執行人患病的父母,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堅持做到文明執行、規范執行。
五對需要執行的贍養費、撫育費、撫養費,結合申請人和被執行人的具體情況,對確有困難的被執行人,通過同當地村委會、居委會聯系,協助做好執行工作,并視情給予一定的經濟救助。
該院推出的人性化執行措施,較好地維護了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了社會的和諧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