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常州訊:為進一步提升審判管理水平,強化審判質效意識,鐘樓法院實施“院長每季工作提示”新機制。“院長每季工作提示”會議于每季度初舉行,以各分管院長的分管條線為單位,部門副職以上干部集中向院長匯報工作,分管院長、院長在部門匯報的基礎上進行點評,針對存在的不足提出整改要求,明確工作任務和措施,達到了摸清底數、明確任務、提出要求、制訂措施的目的,為下一步工作的開展打下良好基礎。

一、摸清底數。在各部門匯報的基礎上,院領導進一步掌握了各部門的實際情況,為制訂下季度的工作計劃提供了詳實的工作數據。

二、明確任務。對照本部門的工作實際和院領導的點評,部門負責人明確了本部門下一步的工作重點和任務,任務分解、任務到人更加有的放矢。

三、提出要求。針對各部門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院領導提出明確要求及整改需達到的效果,增強了各部門工作的目的性。

四、制訂方案。對照本部門存在的不足和院領導提出的任務和要求,部門負責人有針對的制訂整改方案,進一步提高整改的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