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的問題無小事,農民肯定不會無故不交水費的,抱著這樣的心態,啟東法院經過不懈努力, 于五一長假前夕成功調解了一批農戶和自來水公司之間的供用水合同糾紛,當雙方握手言和的瞬間,一陣清泉般的溫暖,流過農戶的心底。

200746,南通某自來水公司將一紙訴狀交到法院,認為位于啟東某鄉鎮的9農戶無故拖欠水費,違反合同約定,請求法院判令9農戶立即交納水費。立案后,庭里對案件高度重視,秉持涉農案件非小事的理念,組織業務骨干研究案情。經過逐一走訪農戶后了解,農戶不交納水費是事實,但農民對不交納水費也有自己的苦衷,并非無端拒不交納,而且有些農戶言辭激烈,認為人民法院根本就是自來水公司的說客。經過研究,庭里認為,供、用水涉及老百姓切身利益,是基本的民生問題,供、用水雙方今后還需要繼續維持關系,希望能以調解的方式解決糾紛。承辦法官再次逐一拜訪9農戶家里,聽他們陳述不交納水費的理由,并融情于理,以法律的角度仔細為他們分析了所簽合同的權利義務關系。最終雙方同意在法官組織下進行調解。

調解中,農戶提出,第一、供用水合同簽訂后,自來水公司沒有按合同約定保證24小時供水,嚴重侵害消費者權益,是自來水公司違約在先;第二、自來水公司收受水費出具的發票不統一;第三、自來水公司不按規定收費,亂收水費,水費價格調來調去但沒有提供相應的收費依據;第四、自來水公司取水的水源存在衛生隱患,水源附近有化工廠,化工廠的排污口就在水源附近(并出具了化工廠及其排污口照片)。最后,9農戶一致表示不交水費只是想提醒原告注意,老百姓只是想喝上放心、稱心水。

對于農戶們的怨氣,自來水公司表示訴訟也是出于無奈,并對水費價格調整,水源問題進行了認真的解釋。承辦法官并責令自來水公司對存在的問題加以整改,保證今后讓農戶喝到放心、滿意的自來水。最后,自來水公司和農戶們同意雙方各讓一步,糾紛終在彼此的謙讓中化解于無形。

當承辦法官從當事人的聲聲感謝聲中走出會議室的時候,天色已近黃昏,看著和好的雙方消失在暮色中,疲憊的臉色掩不住內心一股暖流淌過的悸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