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筆者看到唐代詩人劉禹錫的《陋室銘》,頓悟其中所包涵的豐富哲理和影響久遠的重大意義,尤其對作為行使國家審判權的法官來說,認真研讀《陋室銘》顯得尤為必要,在此,筆者將其引伸寫成《法官銘》,與大家共勉。

詞曰:位不在高,廉潔則名;權不在大,為民則靈。斯是法官,公正先行。用心明斷案,躬身察實情。運籌中軍帳,人歡馬斯鳴。自身過得硬,威信增。無偏聽之亂耳,無寡斷之勞形。京中宋魚水,豐碑矗街亭。群眾云:“法官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