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法院發動社會救助完善信訪終結工作機制
作者:張立琢 發布時間:2007-04-30 瀏覽次數:1517
本網淮安訊:近年來,金湖法院多方努力,積極開展涉訴信訪終結機制中的救助工作,使上訪老戶的息訴罷訪工作取得了顯著成效。
一是加強信息溝通工作,及時了解信訪人家庭、經濟情況。該院建立健全信訪人頭檔案,由院信訪職能部門定期或不定期的深入其住所地鎮村組織及其本人聯系,及時了解他們的思想動態以及家庭生產、生活及子女就學就業狀況,傾力為其排憂解難,做好穩定工作。
二是加強救助協調工作,以發揮社會救助的合力。該院嚴格依照省高院《關于建立涉訴信訪案件終結機制的實施意見》精神,加強向上級法院的請示與溝通,切實開展了信訪終結工作,于去年12月底由市中院對上訪老戶李某某故意傷害案的信訪程序進行了終結。在終結信訪程序過程中,該院完善與社會救助的銜接協作機制,注重發揮社會救助在息訪工作中的作用。經協調,幾年來李某某所在鎮村先后給予李某某家庭民政救濟近1500元。2003年夏,在李某某小孩考取縣第二中學高中就讀時,針對其家庭經濟狀況確實非常困難、無力支付數千元培養費的情況,該院領導及時向政法委匯報,請政法委有關領導一起與第二中學溝通,減免其小孩培養費2000元。去年,李某某小孩中學畢業后在家待業,該院又及時商請政法委領導出面,找縣工業園區有關企業,幫助聯系就業崗位,有兩家企業明確表示愿意接受該小孩就業,李某某深受感動。
三是加強對信訪人的教育引導工作,使信訪人端正認識,真正在受感化過程中自愿息訴罷訪。該院在開展救助過程中,始終不放松對信訪人的教育引導工作,使信訪人在受救助的同時也清醒地認識到,無論是法院的幫助,還是社會各界的救助,都是出于司法為民、以人為本的人性關懷,是對其生活、生產困難的同情和臨時性救急資助,而不是法院賠償,也不是政府買單,避免了當事人的依賴思想。目前,該上訪老戶已基本息訴罷訪,并在農閑季節積極外出打工,靠自己家人的勞動改善家庭經濟等狀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