讓愁云在法律陽光下消散-通州市法院為工傷農民依法維權紀事
作者:余飛 俞妙琴 發布時間:2007-04-30 瀏覽次數:3522
曾幾何,他們遭遇老板冷酷,緊鎖眉間寒心不已。而如今,他們得到了法律呵護,感受公正倍覺溫暖。一年多來,通州法院依法為工傷職工討回損失113.68萬余元, 20多件工傷損害賠償案件串成一段段故事,讀來令人感動。
手機短信傳來獨臂民工對法官的新年祝福
事情還得從安徽青年農民楊登亮人生中那灰暗的一天說起。
這類情況沒有法律明文規定,他的代理律師心里也沒底。不懂法律的他,當著承辦法官的面犯起了嘀咕:“會不會因為我是外地人,難打贏官司?”看著眼前這位獨臂的年輕人,承辦案件的季忠法官一臉的凝重。
不久,公司如數作了賠償。除夕之夜,季法官手機里來了一條陌生號碼的信息“祝福你,好法官歲歲平安,安徽楊”。
“準法官”讓財大氣粗的老板服判息訴
中年漢老陳應征來到某紡織公司,啥手續也沒辦,就稀里糊涂地上了班。十多天后,他在剪解棉絮捆時,右眼被崩開的鋼絲擊傷,用去醫療費數千元。公司老板一口咬定“生產條件好,事故不可能發生”,并以沒有錄用為由,把老陳擋在了門外。事故勞動仲裁部門因為無法確認勞動關系而駁回他的申請。
他叫張乃忠,通州市總工會生產保護部副部長,剛被市人大常委會任命為法院陪審員。針對被告紡織公司在仲裁階段的答辯意見,他向審判長提出了看生產現場的建議。春節后不久,他與合議庭其他兩位法官來到了公司的車間,聞訊趕來的老板競然稱他為“張老師”。原來老板曾聽他講過有關安全生產的培訓課,此時審判長才得知這位研究生學歷的陪審員還是全國首批安全評價資格員。庭審中,被告的代理律師自然不敢班門弄斧,放棄了“生產條件好”的答辯,焦點集中在沒有書面勞動合同,能否認定勞動關系成立。在張乃忠看來,勞資雙方地位現實狀況不平等的現狀,勞動者舉證艱難,不能苛刻。合議庭成員不謀而合,最終以原告受傷后與公司法老板和員工的對話錄音為主要證據,結合原告傷情和就診時的主訴等,確認勞動關系成立,判決原告勝訴。閉庭后,他又談了一些企業社會責任的話題,使老板心服口服,表示服判。
從此,這位不穿法袍坐堂審案的工會工作者,便有了“準法官”的美譽。
有法律“撐腰”當回被告又何妨
農民馮兵于1995年到某建筑公司打工,2000年3月,上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受傷。仲裁、訴訟幾經周折。
傷殘期間工資落定了,可傷殘等級及補償金的問題沒有解決。
公司還是希望坐下來協商,親友也勸他別“鉆在官司堆里”,畢競還是“公司的人”,以后生活還得靠公司。“法庭相見,誰怕誰!”他卻定鐵心當一回被告。
雙方的爭議很多,開庭的次數自然多了起來,眼看一時難以結束,他有些心慌,跑到法院信訪部門道出擔憂:建筑公司是大企業,后臺硬,法官處理好象也不如以前爽快了,里邊會不會藏有“貓膩”。事后他得知,跨進信訪部門大門之前,代理律師就已經收到了法庭開庭宣判的通知。法定期限屆滿前一個月,法院下了判決:公司再賠付給他4.6萬元。
“我當被告照樣贏,”他事后對朋友說“這不是吹牛,只是覺得有點對不起公正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