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近日,九里法院調解了一起勞動爭議糾紛案,將一起可能上訪的事件消滅在萌芽狀態。

1980年,被告龐莊街道辦事處招收原告劉桂榮為大集體正式工,將劉桂榮分至辦事處下屬的綜合廠工作,1990,該廠因效益不好而關閉,辦事處安排劉桂榮在家待崗,后將其分至辦事處下屬的徐州市皮件五廠工作,但不知是何原因,辦事處始終未將此事告知劉桂榮,劉桂榮也一直在家待崗,每月從辦事處領取35元困難補助。皮件五廠也不知自己廠里有劉桂榮這個職工,在該廠為職工辦理養老保險時,便沒給劉桂榮辦理。1998年,劉桂榮到了退休年齡,到辦事處辦理退休手續時,方知自己未辦養老統籌,不能辦退休。此時,皮件五廠也因效益不好而變更為龐莊路橋工程處,2001年,又因未年檢而被吊銷營業執照。之后,劉桂榮多次找辦事處并到區里、市里上訪均無結果。

200612月,劉桂榮以辦事處為被訴人向徐州市九里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辦事處為其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九里區仲裁委以主體不適格為由不予受理。

劉桂榮起訴至法院后,承辦人在開庭了解了案情后便知曉本案被告主體不適格,劉桂榮雖然沒在皮件五廠上過班,但其勞動關系已被轉至該廠(后來的龐莊路橋工程處),辦事處作為政府機構,并不是劉桂榮的用人單位,而即便劉桂榮變更主體重新起訴,此類案件亦不屬人民法院受理勞動爭議案件的受案范圍,即原告的權益并不能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

在承辦人向原告告知此情時,原告情緒失控,加上其本身患有心臟病,當場便暈倒在法庭,醒來后表示想不通,十幾年來,各個部門都找了也沒有結果,如果法院也不管的話,自己只有一死了之了,只有上北京上訪了。

承辦人給原告做了大量細致的工作,并表示法院將給被告方做調解工作,讓原告等候通知,后原告情緒逐漸穩定,承辦人讓原告離開后,迅速將案情給庭長、分管院長作了匯報。分管院長親自帶人到辦事處做調解工作,承辦人也多次到醫保處、勞動局了解情況,幾經努力,歷時4個月后,雙方終于達成了和解協議,由辦事處每月給付劉桂榮生活費500元,劉桂榮撤訴。劉桂榮在拿到和解協議后,激動的不知如何表達,向法官深深鞠了一躬,表示是法院給了她繼續活下去的勇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