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常州訊:2007417,鐘樓法院公開開庭審理原告薛萍芳訴被告常州市鐘樓區民政局民政行政救助一案,被告方法定代表人屠國彪局長準時到庭參加訴訟。這是今年自《鐘樓區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工作暫行規定》出臺以來首次行政機關“一把手”出庭應訴。

行政機關“一把手”親自出庭應訴行政案件,反映了隨著《鐘樓區行政首長出庭應訴工作暫行規定》的出臺,該區行政機關首長出庭制度開始逐步落到實處,也充分體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則和政府領導的法治意識,有利于行政機關首長對本機關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在程序、事實上的掌握以及是否正確運用法律等方面有一個全面客觀的了解,從而發現存在的不足,促進依法行政,同時也充分體現行政訴訟中“官民平等”的關系,對構筑和諧社會、打造法治社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