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水與地方政府形成合力積極應對“棄企逃債”事件
作者:鄭娉娉 發布時間:2014-06-26 瀏覽次數:785
溧水經濟開發區的一家生產鐵路配件的民營企業法定代表人因欠巨額債務無力償還,突然棄企逃債,由此引發了以該企業及企業主為被告的涉案總標的額近億元的訴訟案件14件。溧水法院收到案件后,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及時匯報地方政府,取得大力支持。企業所在地鎮政府第一時間派安保公司人員進駐企業,保護企業資產不被盜或遭到哄搶。
依法作出保全裁定,采取保全措施。區法院立即成立了臨時工作組,分撲兩路,一組到本地及外地房管部門對該企業登記的固定資產及在異地企業的債權采取保全措施;另一組對企業產區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和保全登記,并明確了財產保管人,為日后快速審理、執行打下堅實基礎。
積極參與協調,做好安撫維穩工作。經地方政府協調,法院與勞動社會保障部門、勞動監察大隊、公安派出所和信訪維穩辦等部門形成合力,分別派員進駐企業,與該企業中層負責人自發組成的護產隊共同做好職工和債權人的安撫和維穩工作,避免矛盾激化,有效促使債權人依法有序追討債務。
優先保障職工權益,穩定職工情緒。積極配合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做好社保登記、核查工作,對企業欠繳的社保費用28.2萬元進行補足,向職工保證優先保障工資發放,并確保對職工另謀工作的社保銜接到位,該企業264名職工情緒平穩、無一鬧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