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級法院的統一部署,泰州市海陵區人民法院在“國際禁毒日”前夕,于619日下午,在該院審判大法庭集中宣判四起毒品犯罪案件。

 

四起案件中的謝某等七名被告人因犯販賣、運輸毒品罪或販賣毒品罪,分別被判處七年七個月至十一年不等的刑期。

 

為了擴大辦案的社會效應,海陵法院利用這一節點,邀請了泰州職業技術學院、江蘇農牧科技職業學院兩所高校的九十多名師生參與旁聽,并會同公安海陵分局對到場旁聽的師生進行了法制宣講、發放禁毒宣傳資料。海陵法院在注重嚴厲懲處涉毒犯罪的同時,將日常審判工作的職能向前和向后延伸,采取“引進來,走出去”,深入村鎮、社區、學校,通過以案釋法、法制巡展等方式,大力宣傳毒品危害及毒品犯罪的嚴重后果,更好地發揮刑事審判教育、預防的功能。

 

這次集中宣判活動,有效地打擊了毒品犯罪、震懾了毒品犯罪分子,使廣大師生、群眾進一步認清了毒品的危害,自覺地抵制毒品侵蝕,遠離毒品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