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擊長空振翅飛
作者:吳洪武 劉青 發布時間:2014-06-20 瀏覽次數:1970
不久前,清河法院審判委員會熱烈討論一起“涉黑”案件。
案件匯報一結束,有委員說:“16人的犯罪團伙,涉案46起,案卷16宗,如果不是承辦人吃透案情,詳略得當地把法律關系脈絡展示出來,很難在如此短的時間內形成意見。” “案件匯報有條理,簡明扼要,提升了審委會的工作效率,這種匯報方法應在全院推廣。”黨組書記、院長盧正蘇一建議,立即得到與會委員的響應。
該案匯報人正是本文的主人公——李博,清河法院刑庭副庭長、少年庭負責人,這個80后的東北姑娘,睿智干練,骨子里透著一股韌勁,在審理每一起案件中都傾注心血,看似輕松的匯報背后卻是她精心準備的不輕松。“不放縱一起犯罪,也不冤枉一個好人。”是她常掛在嘴邊的一句話。
高度:公正司法,她懲惡揚善
2011年12月,清河檢察院提起公訴一起“涉黑”重大刑事案件。該案涉及19名被告人6項罪名42起犯罪事實,由于其中數名被告長期在社會上滋事生非、為非作歹、殘害百姓,已形成一定規模的犯罪團伙。該團伙涉嫌聚眾斗毆2起,尋釁滋事15起、非法拘禁4起,幫人架勢、擺平事端等違法活動8起,還有的被告人涉嫌強奸、強迫賣淫等罪名。
該起案件社會影響極其惡劣,人民群眾對于法院審判充滿期待,社會關注度極高。
面對堆積
庭審現場,李博靈活自如引導控辯雙方圍繞法庭調查、法庭辯論、總結陳詞等重點庭審環節,展開質證、辯論和陳述,展示縝密精湛的庭審駕馭能力,旁聽人員直觀真切地感受到公平公正的執法程序。
該案庭審持續三天,“101”頁判決書宣告了犯罪分子的累累罪行,最終19名被告人分別犯組織、領導黑社會組織罪、聚眾斗毆罪等罪名,被判處二十年至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不等,受到了法律應有的懲罰。李博及同事們以其公正透明、扎實過硬的審判業績贏得了人民群眾和檢察機關的一致認可。
正是憑借著嚴謹細致的辦案風格,李博承擔起庭里大量的重大、疑難案件,出色完成區內一批有影響的大案、要案。如顏某、錢某合伙貪污新農合醫療基金案,陳某綁架案、蔣某受賄案、竇某、宗某玩忽職守案等,在刑事審判這個特殊的崗位上,她以特有的堅韌,執著地完成了一項又一項審判任務,實現了一個又一個人生高度。
溫度:少年審判,她一路護航
2014年2月底,清河法院黨組決定由李博主持少年案件審判庭工作。
站在2001年8月由共青團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共同頒發的“全國優秀青少年維權崗”的牌匾前,接過這個有著14年光榮傳統的庭室,李博倍感黨組的信任與肩負的重任。
對李博來說,責任就是使命,使命催人奮進。
開庭訊問時,少年一直沉默,直到法庭教育后才陳述自己忍不住盜竊,不拿別人東西會很難受。
通過庭審調查進一步查明,該少年智商67,低于正常人水平,雖然具有辨認能力,但是自控力較差。
綜合全案,該少年最終以盜竊罪被判處拘役二個月,緩刑三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針對被告人的心理問題(盜竊癖、自控力差),李博對其進行專門的心理輔導,該少年在接收社區矯正期間,李博二次到其家中跟蹤回訪,看著少年與自己的交流逐漸多了起來,李博很是欣慰。
“我要努力加強自身的思想道德修養,洗心革面,從零開始,不再為總理家鄉抹黑。”總理童年時自強不息、奮發有為的事跡鼓舞和激勵著前來參觀的小彬。
這次矯正活動中,李博發現陳某不能按時參加教育活動,平時的思想匯報亦不積極主動。
活動第二天,李博即找來陳某進行誡勉談話,向其宣傳法律知識,提高其對于緩刑考驗期重要性的認識,要求其配合矯正機關工作。
經過教育,陳某認識到錯誤,在剩余的時間內,積極配合矯正機關的工作,已于5月,順利通過緩刑考驗期,解除了矯正。
廣度: 展示芳華,她越飛越高
“在座的157位同學,你們就是157顆“種子”,即將播向社會的土壤,今天上課目的就是給同學們思想上洗洗澡、提個醒。”李博告訴大家,建筑工程行業是腐敗的高發領域,2009年至2013年間,清河法院共受理了52起受賄案,其中39件案件涉及建筑工程腐敗。
課堂上,除了講授法律知識,李博還為同學們播放了兩個案例視頻,一位是曾獲無數榮譽的“明星校長”,一位是自衛反擊戰的英雄,最后都沒能抵擋誘惑,倒在了工程老板的“糖衣炮彈”下。
鮮活的案例震撼人心。來自土木工程專業的小周說:“我已經跟北京一家建筑公司簽約,下個月就去報到,李法官今天的課給我敲響了警鐘,作為一名學生黨員,我要以身作則,恪守底線,清白做人。”
“這種授課方式直接,通過發生在身邊的案例教育即將走上社會的大學生,給他們的思想筑上一道‘防火墻’”,尤青老師說。
“在哲學中,有‘小我’與‘大我’之分,我認為,人生的價值分為三個層次,第一層次是“小我”最大化,目標在于追求自身利益;第二層次是“小我”不斷縮小,也就是主觀上為了自己,客觀上達到為社會的效果;第三層次是“小我”繼續弱化,像電影《焦裕祿》里面詮釋的,作為人民公仆永遠把社會責任放在首位。
“我,不僅僅是我自己,還是家庭中的一員,社會中的一份子。最重要的,我是一名法官。我應該不斷提升自己,逐漸讓“小我”融合到“大我”之中,最終達到“忘我、無我”。
腳踏實地的工作態度,對審判崗位的無限熱愛,讓李博迅速成長為雷厲風行、勇挑大梁的辦案能手,憑著這股勁,李博在司法的長空中越飛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