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陰徐溜法庭開庭在村頭
作者:卜巧瑩 發布時間:2014-06-19 瀏覽次數:898
開庭前,顏法官和書記員小王首先對案發現場殘留的樹樁進行實地勘驗,他們攜帶卷尺,卷起褲管,深入到河堤深處,清點被砍樹苗的數目,測量直徑尺寸,并對樹苗的毀壞程度初步進行估值。勘驗后,顏法官還向了解同村的村民詳細案發當日的具體情況,并將眾多目擊者的證言詳細記錄在案,調查原被告之間的矛盾由來和日常表現。
經過2個多小時的庭前準備,10點30分,掛起法徽,擺開桌椅,庭審在原被告均認可的村支書家門前準時開始。本案三被告全部應訴出庭,現場聚集了多名旁聽群眾。
原來,原告周某于2011年從河湖管理處承包河堤旁的地塊,種植了紀柳(柳樹的一種),3年的承租合同期滿后,周某僅支付了1年的租金,也沒有按每畝30元的價格對村民進行用地補償。在人均耕地面積不足2畝的涵洞村,對村民來說,用地補償款也是他們的生活來源之一。村民多次向周某索要,卻沒有獲得一分錢,三名被告忍不無忍,強行帶人將周某的樹苗砍光,進行自我維權,實施私力救濟。
庭審中原被告雙方情緒十分激烈。
擁有多年審判經驗的顏從年法官,理清了思路和法律關系,抽絲剝繭出一套可行的調解方案,找準“關鍵點”和“切入點”后,通過擺事實和講道理,促使雙方初步達成了和解協議并提出合理補償方案,總算出現握手言和的可能。
法官的努力沒有白費,在村民們幾十雙眼睛的見證下,原告周某同意支付用地補償金,三被告對被毀樹苗的現價損失也沒有異議,愿意賠償。村民趙大爺笑著直言:“還是法官有辦法,沒有你們,這么大矛盾不曉得要鬧到哪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