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化法院與鑒定機構“約法三章”
作者:萬長榮 顧友堂 發布時間:2014-06-17 瀏覽次數:814
13日,江蘇省興化市法院邀請鄰近市縣11家司法鑒定機構進行座談,就鑒定期限、質量、費用、鑒定人出庭等“約法三章”,以進一步規范司法鑒定,增進法鑒協作。
近年來,該院司法鑒定案件逐年增長,去年達800多件,成為影響審判執行程序的重要環節。由于鑒定機構多為社會中介性組織,缺乏有效的監督,致有的鑒定“遙遙無期”,有的鑒定結果“前后矛盾”,有的鑒定人對出庭“百般推諉”,不但影響了正常的審判秩序,而且有的還加劇了當事人間的訟爭。為此,該院以座談會紀要形式與11家鑒定機構就鑒定事項達成15條意見,如確定一般鑒定案件在30日內完成,疑難復雜的在45日內完成,鑒定人要積極履行出庭、參與聽證義務,接受質詢、釋明等,同時還對鑒定機構因重大過失導致評估、審計、鑒定結論錯誤,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該院依程序報請對該鑒定機構暫停委托或停止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