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建華:謹防“魚水”變“油水”
作者:朱建華 發布時間:2014-06-09 瀏覽次數:1117
近期,我有幸參加省委黨校組織的赴山東沂蒙山區紅嫂紀念館接受革命傳統教育活動。蒙山高、沂水長,軍民情、爐火旺……“紅嫂”紀念館內,一件件實物、一張張圖片、一個個場景、一段段故事真實再現了革命戰爭年代根據地軍民魚水深情、一心向黨的感人場面:“沂蒙紅嫂”明德英乳汁救傷員、“沂蒙大姐”李桂芳組織婦女們雙肩架起“火線橋”、“沂蒙母親”王換于開辦戰時托兒所……我的內心一次次地被震撼,我們黨之所以能夠由弱到強逐步發展壯大、人民軍隊從勝利走向勝利,一個很重要、很關鍵的原因,就是我們的黨時時刻刻都贏得了人民群眾的擁護和支持。
陳毅元帥曾動情地說:“我進了棺材也忘不了沂蒙山人,他們用小米供養了革命,用小車把革命推過了長江!”誠如斯言,是沂蒙人民用紅薯、煎餅、小米養育了幾十萬人民軍隊。軍隊打勝仗,人民是靠山,當年的軍民關系是一種魚水關系,當年的干群關系是一種血濃于水的關系。
魚兒離不開水,水也離不開魚,魚水共生共存。在新的歷史時期,我們更應始終保持與人民的魚水之情、保持同群眾的血肉聯系,使我們的工作獲得最廣泛最可靠最牢固的群眾基礎和力量源泉。但是,不知從何時開始,某些地方、某些部門、某些領導干部已經高高在上了,不愿意深入基層、深入群眾,動輒抱怨“老百姓太不聽話了,動不動就與政府找麻煩”,在某些地方,黨群干群之間已經格格不入、不能共生甚至對立。從當前我們法院現狀來看,脫離群眾之風,傷害群眾之舉,也隨時可見,突出的表現是“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問題、“立案難、訴訟難、執行難”問題、“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問題,究其實質是顛倒了人民法官與人民群眾的關系。對此,我們要高度警惕,堅決防止“魚水”關系變成“油水”關系。
一是要牢固樹立群眾觀念。習總書記指出,人民群眾是我們事業的力量源泉和勝利之本,失去了人民群眾的擁護和支持,一切工作就無從談起。人民法官,應當身在群眾之中,不能浮在群眾之上,要始終站穩群眾立場,把維護群眾的利益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發自內心尊重人民群眾,相信人民群眾,把人民群眾當先生,善于把人民群眾的公平正義觀念融入公正司法的各項工作之中,不斷拉近司法與群眾的距離,切實增進司法與群眾之間的魚水之情。
二是要自覺踐行群眾路線。群眾路線的核心是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都是為了人民的利益、為人民謀福利。人民法官要深入基層一線接地氣,在密切聯系群眾的基礎上發現問題、解決問題,以實實在在的司法為民舉措密切與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切切實實幫助群眾解難事,辦實事,做好事。唯有如此,司法實踐才能避免脫離群眾,才能得到人民群眾的支持和擁護。
三是要主動接受群眾監督。群眾是司法活動的親身經歷者和直接感受者,群眾的意見就是他們對法院工作的真實評價。人民法官要切實增強監督意識,主動將自己置身于群眾監督之中,既要在審判過程中留意當事人的點滴意見,還需要深入一線面對面地聽取人民群眾的意見和建議,從群眾最需要的地方做起從群眾最不滿意的地方改起,做到即知即行即改,為公平正義的實現提供最堅實的保障。
黨的根基在人民、血脈在人民、力量在人民。作為新時期人民法院的干警、共和國的法官,只有牢記和弘揚沂蒙精神,按照“為民、務實、清廉”的要求,在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擺正與人民群眾的關系,從小事做起,從身邊事做起,下大力氣根治 “六難”、“三案”,真正解決“靠山”的問題,才能使人民法院與人民群眾永葆“魚水關系”,才能實現人民法院的科學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