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日從江蘇省高院了解到,近6年來,江蘇發生的性侵未成年人犯罪中,強奸罪(奸淫幼女)占比57.7%,猥褻兒童罪占比26.5%。從2010年起,這兩類案件的上升幅度較大,但未成年人犯罪比例大幅下降。江蘇省高院在“六一”即將到來之際,向社會公布了一批江蘇全面維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典型案例。

  2009年3月5日凌晨,薄曉礦睡醒了,想出去找個人強奸,便攜帶一根鋼管外出,四處尋找女人無果后,潛伏于連云港東海縣牛山鎮雨潤公司西門西側的女廁邊。清晨6時許,薄曉礦聽到女廁內有動靜,便進入女廁。

  當時13歲的女孩朱某正在方便,被薄曉礦用鋼管猛擊頭部數下,當場昏迷。薄曉礦將朱某拖至廁所邊一處小房內實施奸淫。后經法醫鑒定,朱某顱腦外傷導致中度智能障礙,屬人體損傷六級殘疾。薄曉礦歸案后,被判處死刑。

  據省高院介紹,江蘇法院歷來準確執行寬嚴相濟刑事政策,高度重視對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及侵犯未成年人權益犯罪的審判工作。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以及司法部共同下發《關于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后,江蘇省法院對以未成年為侵害對象的案件進行了調研,抽樣調取了涵蓋蘇南、蘇中和蘇北的無錫等六個中院及轄區法院近六年內該類案件審理情況。

  根據調研的統計數據,近六年來,該類案件的罪名主要集中在強奸罪(奸淫幼女)、猥褻兒童罪,分別占比為57.7%、26.5%,從2010年起,兩類案件的上升幅度較大。

  此外,記者還了解到,近年來江蘇各級法院一方面嚴厲打擊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刑事犯罪,另一方面針對未成年刑事犯罪在實體處罰和程序設置上予以特殊保護。經過多年來少年刑事審判法官的不懈努力,江蘇未成年人犯罪數已經從2007年的8705人降至2013年的3073人。在未成年人犯罪絕對人數下降的同時,未成年人犯罪占全部犯罪人數的比例也在逐年下降,所占比例從2007年的11.73%下降至2013年的3.73%,取得了顯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