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6上午9點,一起危險駕駛案件在江陰法院第五法庭開庭。與以往一個庭至少要開20分鐘不同,短短8分鐘,一個案件就審理結束。被告人被帶下去后,法官、檢察官等依然坐在庭上,又一個被告人被帶入法庭,另外一起危險駕駛案開始審理。946分,案件全部審理結束,共5個危險駕駛案件和1個詐騙案件。這正是江陰法院輕微刑事案件速裁機制的體現。

 

為提高刑事案件審判質效,今年以來,江陰法院制定了輕微刑事案件快速辦理意見。根據該項規定,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且被告人認罪的輕微刑事案件將被納入速裁機制。部分原先在庭上進行的工作被前置。開庭前,書記員做好送達工作,法官助理集中閱卷、調查及庭前核對當事人身份,法官專司案件審理和把握量刑均衡。辦案流程也相應簡化。法院建立了被告人開庭等候區,由駐審判庭法警專門值庭,縮短傳喚被告人到庭時間;對檢察機關建議適用緩刑的案件,由以往的審理前委托社區矯正機構調查改為起訴前調查;除法庭調查、舉證質證、法庭辯論環節外,當庭集中告知被告人訴訟權利,集中當庭宣判。

 

該項機制實施后成效顯著,自今年4月起,江陰法院已快速審結各類輕微刑事案件240余件,每件案件平均庭審時間由20-30分鐘縮短為7-8分鐘,辦案周期由17天縮短為12天,被告人認罪服判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