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80后的年輕法官,自強不息,已經在洪澤法院民事審判崗位上挑起了大梁:2010年來連續3年成為全院辦案冠軍,其中2012年結案高達602件;年均調解撤訴率達75.7%。他還是“大湖巡回法庭”的倡導者和審判長,已審結涉湖案件460多件,他就是江蘇省法院系統的“辦案標兵”、涉訴矛盾糾紛化解先進個人、市中院三等功榮立者黃海南。

 

“我是法官,任何恐嚇都動搖不了我執法的決心”

 

黃海南從事審判工作近6年,共辦案2634件,其中酸甜苦辣他都嘗過,許多當事人不是鬧就是吵,他總是耐著性子,苦口婆心勸來勸去,還好,最后總算服調服判了。可是,原告呂某某訴被告于某某的離婚糾紛一案,令他終身難忘。原、被告19961月領取結婚證,于199612月生下一女。自被告2008年外出打工,夫妻便長期分居,被告從不支付孩子的生活費用和上學費用。原告無奈,于20136月第3次向洪澤法院起訴離婚,黃海南細看訴訟材料,認為該案已符合判決離婚的條件。但被告打工在外,接到法院電話就發火,拒絕提供其居住的地址和打工單位,以致相關的訴訟手續無法按時送達,開庭審理的日期也無法確定。看來,只有走通過報紙發公告這條路了,為了取得更好的辦案效果,黃海南還想再做一次調解工作,他找不到被告,便找到了被告的父親和兄弟,除了說服其家人,他還請其家人聯系被告,通知其回來開庭。料想不到的是,第二天,被告打電話給淮安市公安局110報警臺,稱如果洪澤法院判決他離婚,他將炸掉洪澤法院大樓。這一緊急情況,市公安局立即告知縣公安局,法院的上上下下很快都知道了。院長指示案件要慎重處理,密切注意被告動態,加強防范措施。黃海南更明白事態的嚴重性,被告這種恐嚇,一旦發生,后果不堪設想。他又多次打電話給被告,不接電話就向其發消息,有時一晚上能發好幾次消息與其溝通,黃海南的真情終于穩住了被告的心,被告不僅提供了在上海打工的地址,還同意與黃海南面談。黃海南趁熱打鐵,乘車前往上海找被告。2014年春節前夕,黃海南和1名書記員來到被告打工的地方,剛見到被告時,對方大喊大叫,聲稱:“如果你們判離,我不活了,你們也不要想活。”黃海南橫眉冷對:“你這種恐嚇是違法的,你如果再有歹念,我們將建議公安局處罰你,你還得相信一條,我是法官,任何恐嚇都動搖不了我執法的決心”這種氣氛,引來許多旁觀者,連公司老板都出面關注這件事。黃海南借機向圍觀職工宣傳法律,又請公司老板協調做工作,被告終于簽下了同意離婚的協議。

 

“拯救白馬湖,我也有一份責任”

 

昔日的白馬湖,灘青水綠魚肥,且湖面開闊。可近幾年,因附近許多農、漁民肆意圍湖造田和圍壩養殖,使白馬湖成了白馬溝,遇到洪澇災害,白馬湖已不能為民造福了。2009年下半年,淮安市政府將白馬湖的整治列為重點工程,決定建筑白馬湖環湖大道,并進行退圩還湖專項治理。這兩項工程都在黃海南所在法庭的轄區內,工程引發的房屋拆遷、土地征用、魚塘承包等諸多糾紛,無一不經法庭調處。黃海南主動挑起了調處工程糾紛的擔子,每天從早忙到晚,有時連飯都顧不得吃,為了及時處理糾紛,他便請仁和鎮矛盾調處中心和人民調解委員會的人員配合,并形成了“三步走”的調處方案:一是法律宣傳,對拆遷和承包方面涉及的法律法規向老百姓廣而告之,使老百姓明白有矛盾找法庭而不要到處上訪。二是全面排查,即排查拆遷對象的基本情況,了解重點拆遷戶的愿望要求。三是急事急辦,建議政府先解決拆遷對象的生產、生活困難,盡可能不務農時、減少損失。黃海南的調處方案,得到了政府贊同和妥善實施。經過以上工作,黃海南發現有450多戶居民存在房屋拆遷和漁塘承包糾紛,他便分類上門做疏導工作。湖區的范圍廣,小路難行,在開始的3個月時間內,他天天加班加點到農、漁民家做工作,由于100多戶漁民零星地住在草灘和湖中島上,他們只有乘小船頂風浪才能到達,黃海南不適應顛簸,多次出現暈船嘔吐現象。對一部分白天在外打工、晚上才回家的漁民,黃海南就利用晚上進灘進島找人談話,夏天湖灘上的大蚊子叮得他疼痛難忍。而調解最困難的是,許多農、漁民嫌拆遷補貼少,對安置的地點不滿意。見此,黃海南總是三番五次上門做工作,最終使環湖工程順利動工。如今,當人們漫步在寬闊平坦的環湖大道上,享受著退圩還湖后的白馬湖美景,仍不會忘記黃海南當年日夜做調解工作的情景。當仁和鎮政府準備建議縣政府給黃海南記功嘉獎時,黃海南婉言謝絕,他說:“拯救白馬湖,我也有一份責任”。

 

為快審快結湖區糾紛,我建議成立“大湖巡回法庭”

 

黃海南所在的法庭轄區,西靠洪澤湖,東接白馬湖,漁民、船民流動性大,發生糾紛訴訟難。2013年初,黃海南有了變“帶案上門”為“服務上船”的設想,便找院領導說:“為快審快結湖區糾紛,我建議專門成立大湖巡回法庭”。不久,院里采納了黃海南的建議,還指定他為“大湖巡回法庭”的審判長。從此,黃海南又增添了幾分忙碌,他先找公安、海事、交運等部門商談如何為漁、船民服務的事項,說明該法庭是“立、審、執”三環聯動的辦案機構,但人手少,無船艇,需要社會多方的支持。法院做好事大家都樂意幫忙,除以上部門支持外,縣政府還撥款50萬元資金購置一艘“大湖巡回法庭”公務船。20131115,“大湖巡回法庭”船啟航儀式在美麗的洪澤湖灣舉行,市委政法委書記張亞青和市中院院長錢斌為“大湖巡回法庭”揭牌,從此,“大湖巡回法庭”的法官便活躍在漁、船民之間,公務船行駛在浩瀚的大湖上。巡回法庭成立以來,黃海南所帶合議庭已辦結了460多件涉湖案件,其中有船民與縣信用社的買船借貸糾紛,有漁民之間的圍養捕撈糾紛,也有漁家的婚姻糾紛,還有護堤拆遷糾紛。而黃海南對江蘇省三河閘管理所訴被告洪澤縣蔣壩鎮閘口船舶修造廠的排除妨害糾紛一案,則花費了更多的精力。早在20068月,原、被告雙方就簽有租賃協議,約定原告提供洪澤湖大堤一處迎水面場地供被告建修船廠。幾年來,被告已超出使用權限,不僅在上面建有房屋,還擴大使用面積。當省堤防水利部門決定修筑該段湖堤時,被告明知原簽協議的期限已過,還以搬遷會造成多種損失為由拒不拆遷。黃海南幾次上門做工作,聲明保護大堤和個人利益的利害關系,并告知排除妨害的法律嚴肅性,從而使被告放棄了無理要求,雙方達成了調解協議,確保該地段在洪水到來之前得以加固。漁民的婚姻糾紛同樣令他牽腸掛肚。船民江某某訴被告何廣軍離婚一案,黃海南專門到船上察看,他發覺這對結婚已14年的夫妻,原本感情很好,還生有一女一子。后因被告生病,致下身癱瘓,長年生活在船上,原告在縣城園區打工掙錢,除了養活家人還花錢為被告治病,便于201210月起訴離婚。黃海南既同情被告的遭遇,又理解原告的壓力,他見被告行動不便,就到其住家船上開庭,他把這家人叫到一起,讓大家傾訴真情,兩個子女的哭聲和老人的淚水,使原告的心又軟下來,離婚的念頭終被打消,一家人又和好如初。

 

黃海南這個江南驕子,辭別父母來到較為偏僻的洪澤湖畔,一晃已經12年了,他在這里取妻生子,把根深深地扎在洪澤湖畔,他用行動詮釋一名真正的大湖赤子之心、大湖赤子之情,他用汗水和忠誠耕耘和守護著這片家園,大湖因他而更加美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