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院長帶頭辦案逾百件
作者:陳向東 顧建兵 發布時間:2014-05-22 瀏覽次數:1043
“現在開庭!”5月21日下午2時30分,隨著法槌“啪”的一聲清響,由南通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故意殺人案在南通中院科技法庭開庭審理,與以往不同的是端坐在審判長席位上的是該院副院長徐峰,而合議庭另外兩名成員則是該院刑一庭庭長臧建偉、審判員杜開林。據統計,今年以來,南通全市法院領導已辦結各類案件116件。
為緩解案多人少的壓力,有效提升案件質效,南通中院制定出臺院庭長主審和擔任審判長進入合議庭審理案件制度,明確要求院庭長在做好行政管理的同時,應參加合議庭審理疑難、復雜、重大案件和新類型案件,以及在法律適用方面具有普遍意義的案件和認為應當由自己參加審理的案件;要求院庭長應充分發揮傳幫帶作用,與青年法官結對,為青年法官開一次示范庭,院長組成合議庭辦理案件1件以上,庭長的年度辦案指標不少于該庭法官人均辦案的10%,副庭長承辦案件的指標為本庭各合議庭審判長承辦案件平均數的70%。同時要求院庭長在審理案件中起到帶頭示范作用,注意總結審判工作經驗,規范指導審判工作。
同時,南通中院還出臺《院長接待辦法(暫行)》,落實院領導包案化解疑難信訪案件責任,并首次明確對信訪人反映本院審理案件程序嚴重違法又不予糾正的;信訪人對本院生效裁判不服或對裁判內容不理解,經原承辦部門釋明后,仍不滿意的等九類信訪案件必須由院長親自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