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0上午,金湖法院院長朱介進擔任審判長公開開庭審理一起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案。與以往不同的是,旁聽案件庭審的沒有院外人,都是該院審判一線的21名法官,而且每人面前都放著一張“庭審評議表”,他們要為院長庭審測評打分。開展院庭長與辦案法官雙向測評,是該院繼建立院庭長常態化辦案機制后,推出的又一項配套性措施。

 

今年年初,該院制定了相關規定,要求院庭長重歸審判一線,承辦一定數量的重大疑難復雜案件或在法律適用上存在重大爭議案件。規定黨組成員每人每年至少辦案8件,庭長每人每年辦案不低于45件,院庭長每季度開示范庭不少于1個,并將其作為履行審判職責的一項重要工作納入年度考核。截至目前,該院院庭長共獨辦或參加合議庭辦結案件56件。

 

“平時我們對法官辦案要求嚴厲,有些同志心理不服氣。”該院副院長、兼政治處主任葛寅說,建立雙向測評制度,把院庭長與辦案法官放在平等的位置上,接受12項相同內容的評議,這樣更能體現公平、公正,更有說服力。通過指導與監督角色的輪換,不僅有助于雙向業務能力的提高,而且有利于增進相互間的了解、信任和支持。葛寅還介紹,凡院庭長承辦的案件,除了開庭庭審外,應訴材料制作、送達傳票、保全、查封以及制作裁判文書、報結、裝卷、歸檔等工作也由其全權負責,與普通法官一樣參加審判績效考評、接受錯案問責和責任追究。

 

院庭長示范表率作用,激發和調動了全院干警的工作積極性,也促進全院審判質效穩中求進,一季度,該院有9項質效指標位居全市法院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