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建華:說百姓話才能要回“馬”
作者:朱建華 發布時間:2014-05-21 瀏覽次數:1065
《呂氏春秋》記錄了一則“孔子逸馬”的故事:孔子周游列國時,有一匹所乘之馬掙脫韁繩逃跑,啃了道旁的莊稼,這塊土地的主人一氣之下,扣了馬不還。為此,孔子的學生子貢自告奮勇地說:“先生讓我去處理吧!”過一會兒,子貢跑回來說,“跟農夫無法溝通,馬沒有要回。”孔子想了一想,就派手下的馬夫去處理,結果,馬夫同農夫拉了一會兒家常,就把馬給牽了回來。
子貢作為孔門七十二賢人之一,論口才,論協調能力與那個不知名的馬夫相比顯然有天壤之別。可是在要馬這件事上卻實實在在輸給了馬夫。個中原因不言自明,子貢習慣于應對王候貴族“之乎者也”,村野農人哪能聽懂?而馬夫的話則不然,他說的是老百姓的話,樸素、自然、明白、生動形象,能說到點子上,當然取得農夫的共識,進而要回了馬。
讀史可以知得失。縱觀現在我們的法官隊伍,學歷層次高的在增多,法學素養深的在增多,但會說群眾話的在減少,聽得懂群眾話的在減少。與群眾語言相對的是大話、空話、套話,面對群眾的訴求,能進行有效的溝通嗎?面對群眾的困難,能找到解決的辦法嗎?答案顯然是不可能的!
人民法院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也是群眾工作部門,人民法官既是司法工作者也是群眾工作者。一名法官必須擁有表達司法能力的語言能力,特別是使用群眾語言的能力,惟其如此,才能站在最廣大人民群眾的立場,想問題、辦事情、才能架起與群眾交流的橋梁,找到與群眾交流的共同點,掌握打開群眾心靈之門的金鑰匙。
一是對群眾要有真情,說“土”話,不說“洋”話。學群眾語言不難,但要把群眾的冷暖放在心上,把群眾當親人,才會重視提高群眾語言。疏遠群眾,自以高明,就聽不進群眾意見,更談不上學習運用群眾語言。只有提高運用群眾語言的基本素質,丟下官腔,說群眾語言,才會在內心深處親近群眾,才能同群眾打成一片。
二是要拉近與群眾的距離,說“真”話不說“假”話。群眾語言來自群眾,來自基層和實踐,要學會講群眾語言,就必須到基層和實踐中去學習,放下架子,俯下身子,與百姓聊家常,話里短,就一定能夠聽到、聽懂學會群眾的話,貼近群眾的心。
三是把群眾當親人家人,說“實”話不說“虛”話。司法權來源于人民、植根于群眾,只有認真思考“我是誰、依靠誰、為了誰”,心中裝著人民,想著人民,帶著感情為民服務,把群眾當親人、家人,才能贏得百姓的信任和支持。否則,就會像子貢那樣,該“要回的馬”,卻要不回來。
古羅馬著名法學家西賽羅說:“法官是會說話的法律。”人民法官只有用群眾最容易接受的鄉言鄉語、最看得懂的表達方式、最親和的說話態度把法律條文釋透、把道理講清,才能更好地定紛止爭,才能取得最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這也是當前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中法官所要認真補上的一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