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法院“四個注重”增強司法建議實效性
作者:鞠燕華 發布時間:2014-05-20 瀏覽次數:814
近年來,濱海法院把司法建議作為審判工作延伸、化解矛盾糾紛、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舉措,注重從四方面增強司法建議實效性,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注重個案與類案結合。以個案調研為切入點,從中發現帶有普遍性的類型化問題,分為個案型、例案型和普遍綜合型,綜合全局考慮提出有針對性的建議意見,確保問題找準、原因析透,對策管用。
注重建議制度化。該院司法建議確立專人負責,統一管理,各業務庭寫出司法建議后,送交分管領導審核并交辦公室統一行文格式、統一登記編號、統一送達和反饋意見處理程序。
注重建議針對性。圍繞社會熱點,如針對因務工人員的傷亡問題不服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工傷認定的行政訴訟案件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了完善認定標準、調整賠償方式等建議,取得較好效果。
注重跟蹤建議效果。加強溝通, 對所提建議安排專人負責,限期回復,跟蹤督促落實到位情況,跟蹤反饋評價和意見。指定整改時限,要求按期回復整改落實報告,對未按建議整改的單位,闡明法律后果,抄送當地黨委政府有關部門及被建議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切實引導和督促其整改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