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法院少年審判結對幫扶機制完善保證方式顯實效
作者:傅銀華 發布時間:2014-05-20 瀏覽次數:840
近日,江都法院創新工作思路,在一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首次啟用了結對幫扶機制。該院少年庭在給犯尋釁滋事罪的17歲被告人周某送達起訴書副本時,了解到周某無業在家,父母又忙于生計無暇照顧,無法盡到保證人的職責。為加強對周某的關懷和教育,防止其閑散在家再生事端,在征求周某的意愿后,經多方考察和聯系,該院最終確定當地一家理發店作為周某在宣告判決以前的幫扶單位,與周某簽訂了結對幫扶協議。理發店店主作為幫扶責任人,對被告人周某實行“一對一”結對幫扶,培訓理發技能,進行日常考核,并及時反饋其表現情況,作為法院量刑的參考,使取保候審制度在少年審判中發揮實效。
今年以來,針對司法實踐中對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社會危害性不大的未成年被告人取保侯審后,保證人往往流于形式、“保而不管”,導致被告人在案件受理后至判決前這一期間存在無人管、無事做、無人幫的“三無”監管空白,極易因監管失控導致重新犯罪的情況,江都法院發揮少年審判延伸職能,創新工作舉措,完善保證方式,積極吸收社會力量參與幫教,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在取保候審適用中的作用,擬選了一批愛心企業,作為與未成年被告人簽訂結對幫扶協議的愛心單位,實行“一幫一” 的幫教、監管,讓社會愛心接力,覆蓋監管真空地帶,填補缺漏,既讓未成年被告人有人幫,有人管,又讓其有業就,重塑未成年被告人回歸社會的信心和能力。
從未成年被告人取保侯審的“三無”到“三有”,江都法院在工作中大膽創新探索,啟用結對幫扶機制,變空洞的說教為實實在在的挽救教育,逐步完善保證方式,取得了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