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上午,丹徒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來到上黨某村,回訪因撫養費糾紛而被訴至法院的被執行人老張,這樣的回訪,已經持續了三年。這也是該院涉民生案件專項集中執行活動宣傳日的一個縮影。該院執行局田局長表示,除了用親情打動被執行人,對于有能力而拒不履行還款責任的“老賴”,還將通過媒介公開發布的方式,讓失信被執行人“寸步難行”。

 

2009年,家住丹徒上黨的張延(化名)與李艷(化名)經法院調解協議離婚,雙方約定,兒子小李隨母親生活,張延需每月給付200元生活費,每年分兩次共給付2400元。

 

此后,張延與李艷都外出打工了,張延長期待在浙江,小李則由李艷的父母撫養。

 

2009年年底,李艷突然訴至丹徒法院,稱張延未如期給付撫養費,申請強制執行。此后幾年中,李艷每年都申請強制執行,法官只能一趟趟入村將張延應付的費用轉交到小李外婆手中。

 

經過與村支書等基層調解人員的接觸,法官得知了撫養費延期的隱情。原來,張延將錢打給了自己的父母,而老張夫妻倆因為年紀較大腿腳不便,加上難得看到孫子,心里郁積著疙瘩,并不情愿給錢。

 

而因為拿不到錢,李艷父母更加不愿讓外孫前往奶奶家,兩家人的關系因此陷入僵局。

 

為避免強制執行割斷祖孫之間的親情,執行法官給雙方的老人做工作,希望能用主動給付代替冰冷的強制執行。在一上午的促膝長談中,老張向團坐在身邊的法官給出了明確的表態:每年的正月初六一次性給付費用。

 

據統計,2014年以來,丹徒法院共執結拖欠農民工工資、追索撫養、贍養費等各類涉民生案件62件,涉及標的622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