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3件涉及同一被告的案件當事人在調解協議書上簽字,3案均得以圓滿解決。這是鎮江開發區法院實行涉民生案件,審理執行互聯互動,順利化解糾紛的又一典型案例。

 

鎮江新區某電子有限公司是一起買賣合同糾紛案件的申請執行人,該案進入執行程序時,法院發現該公司是正在審理之中另外3件勞務糾紛案件的被告,尚未進入執行程序。通過執行法官幾個月的努力,執行到位100多萬元的案款進入了法院執行賬戶。執行法官立即與相關案件的審理法官聯系,告知了款項到位的情況。于是,審理法官及時采取了財產保全措施。有鑒于此,外貿公司主動與原告進行協商。最終,在法官的主持下,四起勞務糾紛均達成調解協議,得到了圓滿解決。

 

據悉,該院提出從審理源頭配合民生案件執行,加大案件執行力度,為民生案件審理提供實效保障。在立案和審判環節采取相應保全措施,推行執行窗口前移至立案、審判環節。今年以來,該院審結六類涉民生案件517件,執結案件321件,審理、執行涉民生案件結案標的額達2000余萬元,其中利用執行財產線索,促使43件案件在審理中調解結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