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淮陰區法院的法官走進村居一線,將審判法庭設在南陳集鎮的陳集村委會,公開開庭審理了一起“狗撞人”致人受傷的賠償案件。

 

去年的一個清晨,嚴某在廣場散步時被潘某夫婦散放的狗撞倒受傷,經診斷為T12椎體壓縮性骨折,事發后,雙方對賠償費用產生爭議,嚴某一紙訴狀將潘某夫婦告至法院。

 

近年來,農村地區因動物飼養人管理不善,動物致人損害案件時有發生。為了減少鄰里矛盾糾紛的發生,承辦法官決定啟動巡回審判,將法庭開到案發地。庭前,針對潘某夫婦法律意識薄弱、訴訟能力低的情況,承辦法官對潘某夫婦耐心地解釋法律。同時,邀請鄉鎮村居干部旁聽庭審,協助法官對當事人進行調解。庭后,承辦法官結合該案對農村地區常發的案件進行了講解,受到當地干部和群眾的歡迎和好評。

 

今年以來,為做好群眾路線自選動作,淮陰區法院改變“坐堂辦案”傳統審判方式,利用農村村支兩委召開黨群議事會、人員較為集中的時間,組織法官參與其中,定期到鄉鎮村居巡回審判、法律宣講、風險排查、化解矛盾,把法庭開到農村,讓法官走進村居,從而達到提升農村百姓法律意識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