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陽法院實行知識產權和資源環境案件“三審合一”
作者:李信華 發布時間:2014-05-06 瀏覽次數:815
近日,丹陽法院設立“民事審判第三庭”,對知識產權案件和資源環境案件分別實行民事、刑事、行政審判“三審合一”。
丹陽是全國經濟基本競爭力百強縣市,近年來,隨著創新驅動戰略的實施,丹陽經濟持續快速發展,科技創新能力不斷提升。企業在不斷增強自主創新能力的同時,知識產權維權意識也不斷提升,知識產權糾紛數量逐年遞增。為更好地為地方經濟發展提供便捷的法律保障,丹陽法院積極向上級法院申報知識產權糾紛管轄權。2012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批復同意丹陽法院自
2013年底,江蘇省高院出臺意見,在全省法院部署開展資源環境案件“三審合一”集中審判工作,強化對生態文明建設的司法保障。根據省高院文件精神,丹陽法院自
為了進一步優化、整合審判資源配置,全面推進知識產權和環境資源案件刑事、民事、行政審判“三審合一”工作機制落實,加強專業化審判,依法保護知識產權和生態環境,丹陽法院黨組經研究決定,提請增設“民事審判第三庭”。近日,丹陽市編辦批復同意丹陽法院增設該內設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