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與法庭“零距離”
作者:李燕、于子洲 發布時間:2014-05-06 瀏覽次數:2021
陽春三月,我以一名人大代表的身份,來到寶應法院曹甸人民法庭,與法庭干警零距離接觸,體驗法庭生活,感受法庭文化。
曹甸法庭位于寶應縣域西北角的曹甸鎮,距寶應城區三十分鐘車程。對這個只有6名干警,卻管轄5個鄉鎮29萬多人口,年收案數達500多件的基層法庭,我的心中充滿了好奇。
上午7時30分,我來到寶應法院。此時距機關上班時間還有整整一個小時,法庭干警卻已坐上警車,向工作地進發。干警們的關系甚是融洽,就像一家人那樣親密,途中大家在一起有說有笑,話家常、聊時政、談案件,好不熱鬧。
8時05分,車子到達法庭。法庭門口已有不少等候的當事人,有來起訴立案的,有經通知參加開庭的,還有前來咨詢法律問題的。法庭干警迅速各就各位,一天的忙碌工作開始了。我注意到,法庭很重視司法便民工作,在立案大廳設置了訴訟流程指導圖,立案人員會耐心地開展訴訟引導工作,為當事人提供訴訟材料,并指導當事人書寫起訴狀。設立的法律咨詢窗口前,也已有不少當事人在排隊。
8時20分,該庭王庭長開庭審理一起民間借貸案件,法庭的周法官和書記員小李則前往曹甸鎮崔堡村開展巡回審判工作。“每案必巡、案結事了”是曹甸法庭的工作特色,在全省法院系統都赫赫有名。通過巡回審判,法庭干警深入田間地頭送達法律文書、即時調解案件、就地開庭審案。今天要處理的是一起離婚糾紛,被告方一直拒絕與法庭接觸,打電話不接,郵寄送達也不理。本著對雙方當事人負責的態度,法庭干警決定到被告家了解情況。幾經輾轉來到被告家,起先被告非常抵觸,坐在角落里一言不發。周法官苦口婆心地開導他,了解其真實想法。原來,被告認為只要不出庭應訴,法庭就不能判其離婚。對于這種令人“啼笑皆非”的錯誤認識,周法官耐心地向其釋明,告知其有什么問題和要求要向法官說明,而不是一味回避。經過幾輪教育引導,終于說服被告出庭應訴。
法庭干警的努力,我看在眼里,感動在心里。早就聽說基層法庭工作不好做,但沒有感性認識,今天親歷案件調處,才發現法庭工作是真累、真苦、真不易?;鶎尤罕娭R水平不高,對法律的理解有困難,法官在釋法明理上要花大力氣,甚至有些當事人蠻不講理,即便如此,法庭干警沒有一句怨言,最大限度地用當地“土言土語”解釋法律,努力讓群眾“聽得懂、聽得進”。用周法官的話說,法庭工作就是要“因地制宜‘接地氣’,不拘一格化糾紛”。
11時,外出送達的周法官和小李剛剛回到法庭,王庭長的案件庭審也剛剛結束,法庭的值班電話突然急促地響了起來。原來是西安豐鎮政府的求助電話,請求法庭協助化解一起企業負責人欠資逃債、近百名職工圍堵政府追償工資事件。接到電話,王庭長二話沒說,立即召集全庭干警趕往事發地點。
企業主曾某是湖北人,在西安豐鎮開辦了一家水晶工藝品加工廠。因經營困難無力支付工資及債務,曾某于今年5月棄廠逃往外地。近百名職工索要工資無門,便圍堵政府要求解決問題。法庭干警趕到的時候,現場一片混亂,工人情緒激動,紛紛擁向政府大門。法庭干警迅速采取措施,首先亮明身份,表明此行目的,穩定群眾情緒。接著與圍堵群眾交談,聽取訴求。與鎮政府有關部門取得聯系后,詳細詢問采取的措施情況并及時向群眾反饋。援引正反案例,現場釋法明理。邀請為首數名群眾進行座談,詢問其訴求,舉案說法,告知其采取非法途徑解決問題的不良后果,引導其依法維權。找到該企業主委托人后,法庭干警與鎮政府分管政法人員共同開展調解工作,商討處理辦法,確定處理方案。征得職工同意后,擬好調解協議當場簽署,并允諾監督協議履行,保障權利實現。
親歷這一群體性事件的處置過程,我深切地體會到,法庭雖小卻有大功能,發揮著大作用,能解決大問題。
當工人們散去的時候,已是下午兩點。緊張忙碌了三個鐘頭,到這時才發覺午飯未吃,肚子已經餓得咕咕叫了。干警們到街邊面館每人吃了一碗面后,又匆匆往庭里趕——王庭長下午約見了案件當事人,周法官還有一起離婚案件要開庭審理……
法庭的工作是忙碌的,這些可愛的人們也有發牢騷的時候,或是在當事人不理解、不配合的時候,或是在辦案過程中遇到各種阻礙的時候,亦或在絞盡腦汁撰寫一份判決書的時候,但是他們總會自我調節,盡全力把事情做到最好。
從立案大廳到法庭會議室,墻上掛滿了錦旗和獎牌。該庭王庭長介紹說:“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的派出機構,處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最前沿,人民法庭的司法工作水平如何,直接關系到農村改革發展大局;人民法庭能否妥善處理好各類社會矛盾糾紛,直接關系到社會和諧穩定。從這個高度看法庭工作,再苦再累也是值得的。”
一天的時光雖然短暫,于我卻印象深刻,從法庭干警身上,我看到了一種品格和一種堅守,他們愛崗敬業,他們愛民親民,他們是一群平凡人,但卻又是偉大的守護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