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女法官的一天
作者:徐理想 王德芳 發布時間:2014-04-28 瀏覽次數:2068
近年來,全市法院審理的案件呈快速增長的趨勢,“案多人少”的矛盾在基層法院表現突出。只有56名一線審判員的贛榆法院,去年就受理了20477件各類案件。面對堆積如山的案子,基層法官是如何在高壓下工作?日前,筆者來到贛榆法院,近距離感受基層女法官柏巖一天的工作。
柏法官每天的工作日程都安排得很滿:單日她要開庭審判,雙日她要寫判決書,到十里八村送達法律文書或者進行調查取證。每次開庭的數量少則三四個,多則八九個,去年一年她就審理了650多件婚姻家庭及借貸類案件。
伴隨著一記清脆、響亮的槌聲在第14審判庭里回蕩,法官柏巖開始了她一天的審判工作。“贛榆縣法院民事審判第三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今天在這里依法公開審理原告孫某訴被告張某離婚糾紛一案。現在開庭。”按照計劃,當天她要審理8起離婚案件。
早上8時50分左右,筆者在法庭見到了這位平易近人又不失端莊威嚴的女法官,她正利用庭前間隙給當事人調解。“婚姻家庭類案件大多是家庭矛盾,往往涉及到親情和愛情,調解余地較大,但是如果久拖不決就容易使矛盾激化。”柏法官介紹,為提高辦案效率,法院原則上采用簡易程序進行審理,并堅持調解優先、調判結合的方式,爭取讓當事人和解。
庭前調解并沒有成功,雙方當事人執意對簿公堂。女方孫某以男方張某在外打工不拿錢養家為由要求離婚。開庭之初,孫某態度堅決,執意要離婚,而男方也是滿腔怒火,指責女方不顧自己的小家把錢全交給娘家。柏巖當即判斷,這對小夫妻只是因為家庭瑣事引發矛盾,感情并沒有破裂。
于是她并沒有急著滅火,而是等雙方發泄完以后,從年幼的孩子說開去,巧妙發問,耐心開導。最終男方張某坦言,夫妻感情原本就不錯,孩子也小,希望法官能給他一個機會,而孫某也有回心轉意的意思。原本帶著怒氣來的兩人,離開時已經重歸于好。
半個小時的審判中,柏巖始終聲音洪亮,思維敏捷。審判中,當原告說了對女兒不利的話后,張某的父親暴跳如雷,立馬從旁聽席上站起來大聲反駁,場面一度失控。這時,柏巖猛敲法槌,厲聲維護法庭秩序。此時,她是一位威嚴的法官。
剛送走這對夫妻,下一個案件的當事人就來了,柏巖迅速回到審判席,敲響法槌開始審理。上午的4起案件就是在這樣的緊張節奏中結束的。期間,柏法官和書記員戴靜連口水都沒有喝,也沒有離開過法庭。
庭審結束時已是11時50分,筆者想趁機采訪一下柏巖,她滿臉歉意地說:“實在不好意思,孩子今年上初三,我得趕緊回家做飯。”說完就匆匆離開了。
下午1時50分,柏巖開始審理剩下的4個案子。審判中,有的被告缺席,為了做到公平公正,開庭前柏巖都要打電話核實相關情況。
下午接近5時,最后一個案件開始審理。被告李某與原告張某結婚不到兩個月就離家出走,一年后與他人結婚生子,張某知道后要求離婚,并要求李某退還結婚財禮。而李某卻矢口否認案件事實,只同意離婚,不愿退還財禮。眼看李某做錯事還胡攪蠻纏,柏巖出示了她前幾天的調查證據,李某頓時啞口無言。原來,柏巖在接到案件后,立即進行調查取證,查明孩子確系李某與他人非婚所生。對李某的錯誤行為,柏巖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同時,鼓勵張某不要灰心重新振作起來,在征得張某的諒解后,最終雙方達成離婚協議,李某退還了財禮。
下午5時35分,柏巖一天8個庭的審判工作終于結束。筆者跟隨她來到辦公室,柏巖打開電腦,辦公系統上顯示她還有167個案件要審。她的一本日歷也密密麻麻地記錄著每天要審理的案件。審判結束后,柏巖并沒有下班,她還要把今天的判決書“趕”出來,明天她還要下鄉送傳票,有的案件還需要調查取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