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著40名農戶和他們家人的滿意笑容,聽著“謝謝法官”的話語不絕于耳,而一貫“蠻橫”的老馬竟提出要和我握手,我長舒了口氣:一塊石頭終于落地!

 

然而,就在3個多月前,還是這個老馬。我至今仍然記得,走訪他家時,他瞪大眼睛、手指著我,大聲吼道:“光判他們的刑有什么用?就算他們牢底坐穿,我那3萬元錢拿不到,也等于白判!”

 

我的父母也是農民,從他們的辛勞當中我完全可以想象老馬賺錢的不易與艱辛。雖然當時他對我的語氣不是很好,也沒有表達出對一個法官的足夠尊重,但我還是完全能夠理解他的心情。當然,也包括和他有同樣經歷的39名農戶。我當時就暗自發下誓言:“不僅要將犯罪分子繩之以法,也要竭盡全力將受害群眾的利益落實到位!”

 

40名農戶都是一對年輕夫婦的共同受害者。蔡某和周某二人為了踏上“賺錢”的快車道,便成立了所謂的合作社,并以高息為誘餌,對外大肆宣傳,導致像老馬這樣的農戶一個個地成為了他們的“獵物”。到案發時,雖然兩人償還了14萬元,但仍有50余萬元的資金缺口。

 

等蔡、周二人被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罪名起訴至法院,此時的老馬等40名農戶對討回血汗錢也越發不抱希望。他們的對立情緒越來越大,甚至要將此發泄到政府、法院身上,多次聚集前來要說法。

 

為此,我多次接待受害群眾,耐心地向他們講解法律法規,分析可能面臨的法律風險,引導他們理性維權,并作出了“只要有一分希望,就會付出百分努力”的鄭重承諾。但是,兩被告人現在已然破產,讓他們還債注定只是空想。

 

怎么辦?正當我陷入迷茫之際,蔡某鄰居的一句“蔡某他爸鹽城街上好像有套老房子”的話語讓我頓時燃起了希望。經蔡某證實,他父親的確在鹽城市區有套房,而且還將面臨拆遷。

 

“能不能由他父親出面協商解決呢?”我當時靈光一閃,隨即找到了蔡某之父的手機號,看他能不能看在父子親情的角度上,伸出援手。我說:“老蔡,你兒子兒媳走到這一步,肯定是你所不愿意看到的。現在唯一的途徑就是取得受害人原諒,爭取法律的從輕處罰。我想,將來如果他們的智慧都用在正途上,這些錢也是很快能夠賺到的。”

 

在蔡某之父答應愿意做擔保人后,我立即奔赴受害農戶所在地,挨家挨戶地做他們的思想工作。就這樣,經過連續4天的奮戰,有時還得加班到深夜,兩被告人和40名農戶之間終于簽訂了還款協議。

 

最終,這個案件以黨委政府滿意、受害群眾滿意、被告人滿意的結局圓滿收官。我也兌現了當初的誓言。而從群眾的態度變化當中,我深深地體會到,執法辦案是門藝術,不能僅僅就案辦案,如何將群眾利益維護好才是真諦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