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南通市兩級法院將審判資源布局到矛盾糾紛化解第一線,通過開展“一院一品牌,一庭一特色”創建活動,最大限度地把矛盾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審判質效總體呈現“訴前調解擴容,收案穩步回落,調撤率高位運行,申訴、投訴指標持續走低”的良好態勢。

  服務超市--打官司既省時又省錢

  在如東縣人民法院“司法服務超市”訴前調解中心,筆者遇到了如東掘港鎮德大小區的兩位業主代表前來送錦旗,業主代表李文彥興奮地向記者說起了案子的始末:

  2001年5月,海天公司和如東縣東大公司簽訂了一份《聯合開發協議》,根據約定,海天公司應在商品住宅銷售后負責辦理土地使用證,但是由于海天在投資土地作價時多出了73.5平方米的一塊地,因這塊地與建成后的小區間不易分割,而東大又不愿給付相應的土地使用權價款進行補償,海天也一直未履行辦證義務。雙方之間的紛爭使業主因無土地使用權證而無法對房屋進行轉讓和交易,原來安寧和諧的小區矛盾四起。

  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40戶業主找到開發商和政府相關部門要求辦理,也曾多次到政府集訪,政府也曾召集三方進行商談,但兩開發商相互的僵持使得該問題一直懸而未決。業主們想通過訴訟途徑來解決,但考慮到訴訟周期較長、成本較高,這事一拖就是十年。

  今年5月,如東法院“司法服務超市”受理了海天訴東大公司的合同糾紛,該案涉及多方利益的平衡,同時也影響另一起糾紛的解決。承辦法官當即將原被告的委托代理人找來談話,并前往政府相關部門協調解決此事。經過法官不懈努力,東大答應給付多出讓土地的補償款,海天答應履行辦理購房戶的土地使用證的合同義務,兩起案件得以圓滿解決。

  如東縣法院院長婁宏春介紹,2010年3月,如東縣法院在充分論證調研的基礎上,創建了全省首家融訴訟服務、訴前調解、快速裁決“三大中心”于一體的“司法服務超市”,總面積逾1000余平方米、配備了39名法官。“超市”運行以來,共發送訴訟服務溫情提示短信15萬余條,接待當事人12000余人次,訴前調解和立案調解2431件,案件辦結時間由30多天縮短為1.5天,費用平均節省6成以上。

  車載法庭--成功打造首個無訟鄉

  “針對鄉村群眾告狀難的問題,我們組建更多的車載法庭,借鑒推廣海永無訟鄉經驗,及時掌握矛盾動向,提前介入協調化解,爭取在全市打造更多的無訴鄉鎮!”海門市人民法院院長潘建說起這番話,顯得底氣十足。

  海門市海永鄉位于中國第三大島--崇明島,這里環境優美,氣候宜人,資源豐富,被譽為“江蘇的上海”。近年來,隨著經濟的發展,外商投資項目的增多,土地開發利用速度加快,土地征用、房屋拆遷類糾紛逐漸增多,海永鄉一度萬人訴訟率位居海門市各鄉鎮之首。

  由于鄉里法律服務所人手少,發生了糾紛一時難以應付。海門市法院三廠法庭將電腦、打印機等必要設備搬上流動巡回審判車,組建了車載法庭。像贍養、民工討薪、人身損害賠償糾紛等案件,當事人只要給法庭打個電話,車載法庭就根據案情需要趕到事發地,及時受理、立案、調解,甚至可以就地執行,實現了“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辦案效果。

  家住海永鄉聯想新城社區的朱大娘生有兩子一女。兩個兒子都在外地做點小生意,女兒跟她都住在島上。鄉里拆遷,政府給了他們一家3套房子。兩個大套給了兒子,小套朱大娘自己住。后來大娘經常生病,就請一個保姆照顧,保姆的護理費由子女出。問題就出在護理費承擔上,三個子女產生了分歧。

  為此,大娘去鄉司法所反映了情況,司法所與三廠法庭進行了溝通。車載法庭當即決定上島了解相關情況。在司法所的協助下,這起贍養糾紛當場得以化解。在場群眾說:“車載法庭開到哪里,糾紛就解決到哪里,它真是老百姓的貼心車。”

  矛盾提前化解,海永鄉五年來無一起矛盾糾紛起訴到法院,被譽為全國首個無訟鄉(鎮)。今年3月29日,省高院在海門召開創建無訴鄉(鎮)工作座談會,推廣了“海門經驗”。

  片區法官--讓糾紛在家門口解決

  “沒想到法官一個電話就能到村里來,更沒想到法官還能放棄休息日時間,幫我們解決矛盾!”今年4月8日下午,在海安縣城東鎮新立村辦公室內,經過片區法官錢軍、曹鳳剛等三個多小時調解,一起人身損害賠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終于心平氣和地在調解協議書上簽了字。

  2011年10月18日,瓦工吳德軍受儲祥明雇用,早早來到儲蘭家修繕房屋。儲祥明將手下人分配任務后,就到其他工地去了。吳德軍從儲蘭家中找出一個舊樹干,搭起腳手架。儲蘭的愛人見狀上前阻攔:“這樹干材質松,恐怕不能用。”吳德軍不以為然。搭好后,兩人站在架子上施工,不一會腳手架轟然倒塌。吳德軍摔落在地,致腰部骨折。經醫院治療,花去醫療費2萬余元,均由儲祥明支付。后吳德軍家人多次找到儲祥明,要求賠償誤工費、二次手術費、殘疾賠償金等,終因分歧太大,矛盾逐步升級。

  4月8日,是個星期天,村干部想到了法院分工該村的片區法官錢軍,一個電話過去后,錢法官迅速向院領導作了匯報,并帶領曹鳳剛、周海霞等法官一同趕到調解現場,同時電話邀請了城東鎮司法助理員孫震東一道參與調解。

  在現場,錢法官對案件事實和責任作出概括與分析,雙方當事人均予以認可。緊接著,法官和鎮、村干部分頭做雙方當事人的工作。經過3個多小時的工作,受害人吳德軍認識到自身也存在過錯,自愿承擔一定的責任。

  這時,錢法官趁熱打鐵,建議吳德軍、儲祥明對全部經濟損失按四六比例分擔。在場鎮、村干部都認為此方案可行,繼續做雙方的工作,最終雙方接受了該調解方案。

  海安縣人民法院院長王平向記者介紹了設立片區法官制度的初衷:“海安縣系農業大縣,法院每年收案萬件以上,70%以上的矛盾糾紛是贍養、繼承、相鄰權、土地承包經營權等。從2009年6月開始,他們將法官全部配屬至231個行政村,法官的照片與聯系方式在當地上墻公布,方便群眾遇到糾紛在第一時間向法官進行咨詢或調解。同時,固定每月首個周六上午為片區法官進村日,真正做到了家門口的糾紛家門口解決。”今年4月12日,南通中院在海安召開全面深化社會管理創新加強訴調對接品牌建設現場會,全面推廣海安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