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兩會”期間,豐縣法院共收到交辦的建議提案6件,內容涉及司法為民、法庭設置、保護金融安全、開展巡回辦案等方面。在辦理過程中,該院進一步規范建議提案辦理回復,進一步增強建議提案辦理實效。

 

建立交辦臺賬。對承辦情況建立臺賬,及時掌握辦理情況和工作進度,適時對辦理進展進行督辦、檢查,嚴格落實建議提案的承辦責任。

 

加強溝通聯系。采取“走出去、請進來”等方式,加強與代表、委員的溝通聯系和交流互動, 充分聽取代表、委員的意見和建議,并要求承辦部門與代表、委員當面進行溝通,及時予以反饋。

 

加強改進工作。辦理過程中,針對建議、提案涉及的內容,在認真答復的基礎上,積極采納代表、委員提出的合理化建議,研究制定有針對性的措施,加強和改進相關工作。

 

加強跟蹤問效。建議、提案答復工作結束后,對答復代表、委員的承諾進行跟蹤督辦,要求各承辦部門明確辦理責任和辦理時限,采取有效措施,確保有關承諾事項取得實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