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413,豐縣人民法院依法對為報復而多次實施綁架他人勒索錢財的被告人趙德禮、趙紅光判處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十萬元。

被告人趙德禮的妻子在跟別人一塊算命行騙時,日久生情,便和一起行騙的人私奔了。被告人趙德禮懷恨在心,就想“黑吃黑”找機會抓幾個靠算命詐騙的人,再向他們家人要錢贖人,并認為這些人也不敢報案。被告人趙德禮便和同村的曾因搶劫被判處六年有期徒刑的趙紅光商量此事,二人一拍即和。2006年四五月份,二人先后三次將在街上伙同他人算命行騙的江某某、王某某和朱某某綁架至被告人趙德禮的家中關押起來,直至被害人家人把現金存入趙德禮指定的銀行賬戶內,才被釋放。二被告人共得贓款八萬元。

豐縣人民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趙德禮、趙紅光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其行為已構成綁架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