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實現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三年為期目標的決勝之年。

    一年多來,江蘇法院以“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勇氣和“不破樓蘭終不還”的勁頭,統籌疫情防控與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案件清結”“黑財清底”為重點,扎實推進“六清”行動,啃下了“骨頭案”,拔掉了“釘子案”。

2020年是三年為期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的收官之年。三年來,全省法院以雷霆之勢推進掃黑除惡,一審審結涉黑涉惡案件1125件,判處8063人;嚴懲黑惡勢力保護傘、關系網,審結相關案件270件,判處290人;開展“黑財清底”專項執行,執結案件1656件,執行到位29.5億元。

全省法院在辦案過程中牢固樹立“鐵案”意識、“精品”意識,辦理了一批在全國具有影響力的精品案件,5起案件入選全國掃黑辦或者最高人民法院發布的指導案例。抓執法辦案的同時,又抓好綜合治理,推動長效常治,讓群眾的安全感、獲得感、幸福感更加堅實。

鐵拳重擊,再掀掃黑除惡強大攻勢

2020年9月15日至21日,江蘇法院集中公開宣判了25起涉黑惡案件,141名被告人獲刑,再次讓人民群眾看到掃黑除惡雷霆萬鈞的氣勢。

此次集中宣判是專項斗爭決戰決勝階段的一次關鍵戰役,吹響了全省法院收官沖刺大會戰的號角。集中宣判的案件中,包括充當“沙霸”、擾亂基層群眾自治組織管理活動的宿遷嵇玉東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以黑護賭、充當地下執法隊的鹽城戴維宏黑社會性質組織案,充當“保護傘”的南京李敏包庇黑社會性質組織案等。

宿遷嵇玉東等31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的宣判讓不少受害的群眾自發地放起了鞭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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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嵇玉東自2006年初,糾集被告人馮漢東、魏文兵、魏巍、徐永等人擅自強行對運砂船只收取費用,在新沂河顏集段水域內,壟斷了采砂船的柴油銷售,多次干擾、破壞沭陽縣河道管理局等部門打擊非法采砂工作;該組織還利用成員參與村委會管理活動,在征收稅費過程中隨意毆打村民,破壞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工作秩序。該組織一連串的違法犯罪活動,致多人受傷,給400余名被害人造成經濟損失,攫取經濟利益1800余萬元。宿遷市宿豫區人民法院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強迫交易罪,非法采礦罪等十項罪名,數罪并罰,判處嵇玉東有期徒刑二十二年,剝奪政治權利四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余30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十三年六個月及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這是一場對法治水平的檢驗戰,既要打狠更要打準。據省法院分管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的院領導介紹,對涉黑惡案件定性實行嚴格審查,既要防止拔高認定,又要防止降格處理,確保專項斗爭始終沿著法治軌道穩步推進。省法院開展涉惡案件調研評查活動,共評查案件603件、案卷1千余冊,有效提升辦案質量。組織“掃黑除惡疑難問題及長效機制建設專題研討班”,提升專業化水平,為“案件清結”掃清法律疑難障礙。

“云端”續擊,在統籌兼顧中保持打擊節奏

2020年3月5日,蘇州中院采用六地遠程視頻連線、互聯網直播的方式,對中央掃黑除惡第17督導組重點關注的徐天興等15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進行二審公開宣判,維持一審對徐天興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聚眾斗毆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故意毀壞財物罪,破壞生產經營罪,非法持有槍支罪數罪并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的刑事判決。

蘇州中院副院長、掃黑辦主任吳萬江介紹,為在戰疫期間審理好涉黑涉惡案件,市中院掃黑辦與司法鑒定處、辦公室、法警支隊、全市各看守所、檢察機關、辯護律師進行有效協調,逐一落實場所消毒、被告人防護用品提供、監所遠程視頻連線設備保障及信號調試等工作,確保各環節銜接順暢、安全有序。

據省法院掃黑辦負責人介紹,2020年以來,全省法院統籌推進疫情防控與掃黑除惡專項斗爭,緊盯“案件清結”目標,聚焦疫情期間被告人“出不來、進不去”等堵點難點問題,積極謀劃、分類施策。創新推行“入所審判”。在總結優化南通試點經驗基礎上,省法院與省公安廳聯合下發通知,在全省部署開展駐所科技法庭建設,在全國率先實現無需將被告人提押出所即可滿足現場庭審、網絡庭審、被告人分散關押時多點連線以及遠程旁聽等功能需求。大力推開“云端審判”。各級法院依托智慧法院建設成果,利用遠程視頻、多點連線等線上方式審理了一批涉黑涉惡案件。省法院下發通知規范遠程視頻庭審,切實保障被告人、辯護人訴訟權利。

追蹤追擊,在辦好一案中凈化一片

名為保安公司執行安保任務,實為自建“地下執法隊”進入市場開展有償服務……2020年3月,連云港盧立平等人涉黑案二審審結生效,被告人盧立平被判處有期徒刑二十一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15名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分別被判處十三年及以下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或罰金,以盧立平為首的龍成保安“機動隊”徹底覆滅。

法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盧立平掛靠連云港市龍成保安公司,違反《保安服務管理條例》的規定,在未取得相關資質情況下,組建由刑滿釋放、吸毒等社會閑散人員參加的“機動隊”,以提供“保安服務”為名,通過敲詐勒索、尋釁滋事、聚眾斗毆等系列犯罪活動,強占他人公司股權,非法斂財351.6萬元,造成13人輕微傷及多人合法財產受損。

該案二審審判長,連云港中院掃黑辦負責人相旭東說,案件審理不是一判了之,更應聚焦重點行業和領域,與源頭治理相結合。針對該案中發現的保安行業亂象,就保安資質、保安隊伍和安保器械管理問題,辦案法院及時發送司法建議,推動相關部門有針對性地研究完善政策、制度,健全市場準入,加強行業監管。

專項斗爭開展以來,全省法院共針對涉黑惡案件中發現的社會治理薄弱環節發送司法建議938條,加強跟蹤問效,促進堵漏建制。

一些黑惡勢力涂上“保護色”、穿上“隱身衣”;一些黑惡分子頭頂“保護傘”、手握“搖錢樹”。對此,省法院掃黑辦負責人表示,斬草一定要除根,病樹一定要拔病根,全省法院統籌推進“打傘”“打財”,讓黑惡勢力徹底土崩瓦解。

強力推動“打傘破網。”全省法院開展已審結涉黑惡案件“大排查大起底”,共深挖并移送“保護傘”“關系網”線索429條。

全力深化“打財斷血”。省法院出臺《關于立審執協調配合推進涉黑惡案件刑事裁判財產處置若干問題的指導意見》,牽頭與省公安廳、省檢察院聯合印發《關于辦理黑惡勢力案件“打財斷血”工作座談會紀要》,加強“打財斷血”工作的規范指導。各級法院成立“黑財清底”工作專班,常態化開展“黑財清底”專項執行行動,全鏈條核查涉案財產流轉軌跡,將顯性“浮財”、隱性“暗財”一網打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