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花季少年為發財結伙持刀做劫匪,短短5天就瘋狂搶劫作案8起劫得現金1.6萬元、強奸作案1起。近日,徐州市豐縣人民法院依法對平均年齡只有16歲的6名少年分別判處11年至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3萬元至1萬元不等的罰金。

6名少年,均系山東省魚臺縣王廟鎮人。其中錢華偉年齡最大19歲,唐東東、魏承義17歲,張明野16歲,而曹原、李曉路還不到15歲。他們平時游手好閑,還自恃“江湖老大”,終日幻想發大財。20067月,手頭拮據的錢華偉、唐東東等人糾集在一起,商議來錢快又刺激的勾當,于當月12日至16日駕駛摩托車先后竄至江蘇省和山東省兩省交界的豐縣歡口鎮、魚臺縣唐馬鄉、豐縣順河鎮等地,采取持刀、棍等工具暴力威脅手段,攔路對過往車輛、竄至加油站搶劫作案8起,搶得現金1.4萬余元、手機10部,總價值1.6萬余元,作案后將所得財物揮霍一空。716日凌晨1許,張明野等5人在豐縣順河鎮對一出租車實施搶劫過程中,張明野在唐東東、曹原的幫助下強行對姜俠俠實施了奸淫。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6被告人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結伙采取暴力手段,多次強行劫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其行為均已構成搶劫罪。被告人張明野、唐東東、曹原違背婦女意志,采取暴力手段,強行與婦女發生兩性關系,其行為均已構成強奸罪。(文中當事人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