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欠別人數十萬工程款有憑有據,還錢時卻稀里糊涂手續不清,拿不出證據的粗心“馬大哈”被債主“逼”上公堂。42,江蘇省南通市港閘區人民法院當庭調結了該起工程款結算糾紛案,被告張某在法官的主持下拿出3萬元給付原告李某,即時清結糾紛。

張某與李某系多年建設工程合作伙伴。1998年,張某將一工程交由李某施工,工程結束后,張某結欠李某工程款45萬元。礙于朋友情面,李某容許了張某慢慢還款,前后持續了78年。今年年初,當李某來催要余款時,張某十分氣憤,稱余款9萬元早已打到了其銀行帳戶。但李某到銀行查詢近年來的往來記錄時卻并沒有發現所謂的9萬元進賬,并認為尚欠余款應是12萬,故一紙訴狀將老友告上了法庭。

法庭上,張某雖爭得面紅耳赤但始終沒有能拿出已經全部還清欠款的證據。后在法官的提醒下,并經撓頭回憶,通過到銀行調查才知,原來張某錯將9萬元轉到了李某另一朋友王某的個人帳戶里去了。找到王某后,其承認收到過該筆“橫財”,并書面保證代轉給李某。懊悔粗心的張某在法官的調解下爽快地將李某主張的3萬元余款當庭付清,并連連稱謝法官為其算清了一次糊涂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