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采取有效措施嚴厲打擊盜竊自行車案件
作者:王平 發(fā)布時間:2007-03-28 瀏覽次數(shù):1521
本網徐州訊:新沂法院從促進社會和諧、穩(wěn)定大局出發(fā),為了迎接和支持公安部、中央綜治辦等六部門
一是此類案件由專人負責審理。該院安排有豐富經驗的法官具體承辦此類案件;
二是對在犯罪過程中起到主要作用、叫唆、積極參與者要從嚴從重判處;
三是對多次盜竊自行車、累犯、屢教不改的要從嚴從重判處;
四是對收銷贓車、窩贓的一并從嚴從重判處;
五是嚴格按照罰金刑判處附加刑;
六是對隨案移交的贓車要及時和被害人取得聯(lián)系并及時發(fā)還被害人。并在案件審理中積極的給被害人追回贓車或贓款,到位后及時發(fā)還被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