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蘇州訊:從相識到相戀再到登記結婚走上婚姻的殿堂,僅僅用了兩個月的時間,然而這對夫妻卻又在結婚不到兩年的時間內兩次對簿公堂要求離婚。2007323,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依法判決雙方離婚,財產依法分割。

小鄒與丈夫小將在200210月經人介紹后相識,兩個月后就在頗有紀念意義的元旦即20021231去婚姻登記部門登記結婚。200410月兩人生下了一個可愛的女兒。然而不到一年后,小鄒就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決二人離婚,法院駁回了其訴訟請求,20063月小鄒又一次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離婚。她的訴狀中只有聊聊幾句:由于原、被告結婚較為草率,婚前了解不深,婚后雙方在共同生活中因性格差異逐漸產生矛盾,致使夫妻感情破裂。20058月起原、被告分居至今。現原告再次請求判準原、被告離婚,女兒由原告撫養,被告每月支付撫養費400元,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法院在審理過程中再一次對雙方進行調解,然而調解失敗,遂依據《婚姻法》的有關規定判決二人離婚。

點評:據承辦法官介紹,近年來離婚案件的數量在法院日益增多。今年一季度蘇州市虎丘區人民法院民一庭共受理案件272起,其中離婚案件達69件,占到案件總數的四分之一,與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四個百分點。像小鄒與小蔣這樣因為草率結婚而婚姻失敗的案件也不在少數,這是由于雙方婚前接觸時間不長,對彼此之間的性格了解不夠,婚后又不能很好的磨合。當然最主要的還是現代年青人缺乏家庭觀念,對婚姻的認識程度不足,缺乏責任心。這種閃電式婚姻往往導致婚姻失敗,對雙方的家庭都造成了很大的傷害,如果有子女的還會造成未成年人心理上的陰影,不利于其成長。法官呼吁:婚姻非兒戲,當三思考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