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徐州市豐縣一對夫妻拐賣一迷路的婦女,結果攜手雙雙進牢房。日前,豐縣人民法院依法以拐賣婦女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曹志偉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并處罰金4000元;判處被告人唐麗花有期徒刑六年,并處罰金5000元。

被告人曹志偉、唐麗花夫婦,系豐縣順河鎮農民。20068月份,曹志偉、唐麗花將迷路在順河鎮街道上的被害人吳某某以3400元的價格賣予孫某某,因孫某某發現被害人吳某某精神不正常,而將該女送還。后二人以3000元的價格將吳某某賣予常某某。經鑒定,被害人吳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癥,無民事行為能力。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曹志偉、唐麗花以出賣為目的,將被害人吳某某賣予他人,其行為均已構成拐賣婦女罪;其二人連續兩次出賣被害人,可酌情予以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