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已死兩年 丈夫鬧劇離婚
作者:焦長寶 朱志亮 發布時間:2007-03-20 瀏覽次數:1885
本網南通訊:夫妻本應相知相愛,如果一方死亡,對方竟然不知,還上演了一場離婚鬧劇,那簡直就是荒謬絕倫。
原被告經人介紹相戀結婚,婚后彭某在上海工作,2005年8月,妻子從啟東老家去上海探望彭某,雙方因瑣事發生爭吵,后妻子賭氣離開。同月,被告的尸體被上海警方發現,系溺水死亡,死因不明。對此,作為丈夫的彭某,兩年竟然不知妻子已經死亡。2007年1月,彭某向啟東市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法院審理中查明,因被告已于2005年8月溺水身亡,依照我國法律規定,夫妻雙方一方死亡,夫妻婚姻關系自動解除,另一方如起訴離婚的,應不予受理,如果已經受理,應駁回起訴。據此,法院作出以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