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319,江蘇省大豐市人民法院一審以盜竊罪,判處被告人周桃芝拘役三個月,罰金人民幣一千元。

法院查明,周桃芝和王一萍(在逃,身份待核)是安徽省樅陽縣周潭鎮人,20061229日上午11許,周桃芝和王一萍假扮尼姑在大豐市草堰鎮民主街居民周巧云(女,83歲)住處,以化緣、預測兇吉、幫助化解為幌子,采取秘密調包的手段,竊得周巧云現金15元,金戒指1枚,贓款、贓物折合人民幣1033.3元。案發后,贓款、贓物全部被追回并退還被害人。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周桃芝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秘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案發后,被告人認罪態度較好,贓款贓物已追回,可酌情從輕處罰。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法院作出如上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