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鹽城訊:為進一步提高調研工作水平,充分調動全院法官參與調研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江蘇省大豐市人民法院近年來著力進行調研工作管理的制度建設,為調研工作的順利開展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建立調研工作計劃制度。年初在進行可行性論證的基礎上,由研究室制定全院調研工作計劃,明確調研工作的總體思路,確定各業務庭室的調研題目、寫作要點、責任人員和完成日期,使“軟指標”變與“硬任務”。

建立調研任務考核制度。全院凡50歲以下的法官每年必須撰寫一篇論文、案例分析或調研報告,凡是不能完成任務的實行年終評先一票否決。同時,設立優秀調研成果獎,對領導決策、法院改革產生重大影響、成效顯著的調研成果給予重獎。

建立調研成果通報制度。每月對理論文章的發表、獲獎情況和信息采用情況進行通報,同時記入法官業績檔案,通過計算機網絡予以公開。對優秀調研文章在全院大會上宣讀,實行物質與精神雙重鼓勵。

由于制度到位、措施得當,大豐法院干警的調研熱情非常高漲,調研之風蔚然成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