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新沂法院把強化案件質量作為做好今年各項審判工作的基石,緊緊圍繞“公正與效率”的工作主題,不斷出臺多種有效舉措,全面提高案件審判質量。

一是強化業務學習。各業務庭根據本部門工作實際,在每周自行確定一個下午時間進行集中學習,重點學習新出臺的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并結合審判實踐中遇到的疑難問題,進行集體分析研究,堅持理論與實踐相結合,理論指導實踐,切實增強法官對新知識、新情況、新問題的理解和把握,進一步提高法官理論水平和實踐能力。

二是全面落實公開審判制度。實行立案程序的“六項公開”:公開起訴條件,公開收費標準,公開當事人訴訟權利義務,公開舉證須知,公開訴訟風險提示,公開司法救助范圍。同時,該院還將有關訴訟的須知事項公布上墻,在立案大廳柜臺上放置當事人訴訟權利義務書、舉證通知書、訴訟風險提示書,印制了《當事人訴訟指南》宣傳手冊,并在立案時將宣傳手冊連同相關訴訟文書一起送達當事人,使當事人在庭審前就對訴訟基本知識、審理期限等事項了然于胸。為了更好地發揚司法民主,強化監督,該院還進一步深化了庭審公開。該院堅持公開舉證、公開質證、公開認證和公開案件審理結果,讓當事人贏得堂堂正正,輸得明明白白,真正做到“勝敗皆服”。該院還把合議庭組成人員名單公開告知當事人,防止合議制度形同虛設,切實保障當事人的訴訟權利該院還積極推行執行公開,將申請執行人須知、執行風險提示、執行法官聯系方式、案件執行流程等內容向社會全面公開,使執行全過程置于社會監督之下。同時,該院還嚴格規范執行程序,將執行案件終結、中止條件和理由、執行財產查證、執行財產評估、拍賣過程及結果、執行主體的變更與追加等內容向社會全面公開,充分保障當事人正確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

三是深入推行案件質量評查制度。專門出臺了《案件質量評查暫行辦法》,成立了案件質量評查小組,每月對各業務庭當月審結的案件進行抽查,對開庭、合議、宣判和送達等各個環節逐一進行審查,發現問題,隨時填報入表,匯總后及時公布評查結果,并將評查結果記入法官業績檔案,作為年終崗位目標考核的重要依據;對上級法院發回重審和改判的案件、通過審判監督程序改判的案件、當事人上訪申訴案件和當事人反映有重大違法審判問題的案件等八類案件進行逐案評查,對查出問題的,嚴格按照《評查暫行辦法》進行責任追究,切實強化審判人員的質量意識。

四是嚴格執行錯案追究制度。對發回重審改判的案件,被確定為錯案的承辦人,嚴格依照《崗位目標責任考核辦法》進行責任追究,適當扣發績效獎,并取消當年評先評優資格。以有效杜絕承辦法官倉促辦案,辦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切實增強承辦法官的責任心和使命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