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徐州訊: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近年來,消費者要求維護自身權益的案件逐年增加,新沂法院針對這一情況,采取多項措施,著力維護消費者權益。三年來,該院共計審執結消費領域案件200余件,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100元萬元。

一是提高法官業務水平。近年來消費領域新類型案件不斷涌現,為適應現實情況,從法官中挑選部分業務骨干,每年安排參加上級法院舉辦的關于消費領域法律法規定的學習,促進法官業務水平的提升。我院針對近年來房地產領域案件增多的趨勢,多次組織干警參加省高院、市中院組織專項培訓,以適應此類案件的審判工作。

二是成立專門審判組織。我院在民事審判部門中成立專門的審判組織,專司審理消費領域的案件。我院成立了普通消費案件審理小組、房地產案件審理小組等多個專門審判小組,并在執行部門中抽調干警負責該類案件的執行工作,做到特案特辦、急案快執。

三是建立多部門聯系機制。我院與工商、稅務、國土、公安出入境部門、銀行建立聯系機制,對于侵害消費者權益案件的被告方,拒不履行義務的,采取建議工商部門對其違法行為進行查處,并在貸款融資、限制其法定代表人出入境、企業審理、土地審批等多方面予以限制,促使其履行義務,維護消費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