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法院信訪工作實行“三主動”
作者:陳廣春 發布時間:2007-02-06 瀏覽次數:1697
本網鹽城訊:濱海法院 從建立長效機制入手,調整信訪工作思路,實行“三主動”,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截止
一是將信訪工作主動由訪后處理變為訪前預防。該院要求各部門的信訪信息員每周排查一次本部門處理案件中有上訪苗頭的當事人報立案庭,建立臺帳,及時與當地政府溝通聯系,明確責任,落實措施,將上訪苗頭消滅在萌芽狀態。
二是將群眾上訪主動變為下訪接待。該院領導定期帶領立案、審監、紀檢等部門同志深入到巡回點、當事人家中了解情況,現場解決問題。變信訪“上訪”為主動“下訪”,以“下訪”化解“上訪”,以“下訪”破解信訪難題。
三是將信訪工作主動由釋法明理變為當事人解決實際困難。該院從元旦開始開展了旨在化解涉訴信訪案件的“愛心行動”,院領導、包保人員深入到上訪人員所在鄉、村、居委會,一改過去宣傳法律大道理的做法,重點了解當事人家中的生活困難,積極協調地方黨委、政府、民政部門,幫助解決實際困難,為上訪當事人解決后顧之憂,使他們感到黨和政府的溫暖,感受到人民法院為他們辦實事,從而使他們安心生活、徹底息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