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半夜跌落死亡獲賠60000余元
作者:龔思紅 發布時間:2007-02-06 瀏覽次數:1814
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認為,王文翠在夕陽老年公寓入住期間,因老年公寓護理不善,致使王文翠從三樓住處窗戶跌落死亡,對王文翠的死亡夕陽老年公寓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但王文翠作為具有民事行為能力人,其自身也有一定過錯,對此應適當減輕夕陽老年公寓的賠償責任。遂判決夕陽老年公寓賠償各項損失61000元。
徐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認為,王文翠在夕陽老年公寓入住期間,因老年公寓護理不善,致使王文翠從三樓住處窗戶跌落死亡,對王文翠的死亡夕陽老年公寓應承擔民事賠償責任。但王文翠作為具有民事行為能力人,其自身也有一定過錯,對此應適當減輕夕陽老年公寓的賠償責任。遂判決夕陽老年公寓賠償各項損失6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