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春游摔成九級傷殘 法官主持調解定紛止爭
作者:張留兵 興華 發布時間:2007-02-05 瀏覽次數:1741
本網蘇州訊:蘇州市相成區某小學組織學生前往蘇州樂園進行春游,在游玩過程中學生金某不慎摔倒受傷,后經過司法鑒定,金某被定為九級傷殘。而金某的家長又與校方在賠償協商方面不能達成一致,金某隨即把學校、旅游公司以及蘇州樂園一同告上了法庭。
在春游過程中受了傷的小朋友金某在訴狀中稱,
而在春游過程中,校方、旅行社都沒有對他履行合理的教育、管理、和保護義務;蘇州樂園也沒有盡安全警示義務。為了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請求法院判決被告賠償原告醫療費、護理費、殘疾賠償金49276元、后續治療及康復費用123306元、精神撫慰金13000元等合計20余萬元。
被告校方則在法庭上辯護稱,學校在春游時旅行了正常的教育義務,事故發生后也盡了相應的義務,兵已經支付了部分醫藥費用,金某摔傷系其本人不小心所致,其應負主要責任。希望法院能調解解決。旅行社則表示愿意承擔一定責任要求與孩子的家長協商解決該糾紛。被告蘇州樂園則辯稱,金某的受傷與公司無關,公司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隨后法院主持雙方進行了調解,雙方自愿達成了調解協議,由學校扣除已經支付的費用再一次性支付金某68000元,旅行社一次性支付原告金某40000元,而蘇州樂園不承擔賠償責任。 金某不再要求校方和旅行社承擔其它任何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