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南通訊:2007年1月18日,江蘇省南通市港閘區法院調解一起因網戀引發的民間借貸糾紛。兩個相隔千里之外的已婚男女在網上“一見鐘情”,談起“戀愛”后,女方通過銀行匯給男方3萬元,以資其開拓事業。但一年后雙方感情淡化,女方又通過網絡聘請律師,為其追討借款。從網上相識直到案件結束,這對網絡情侶始終沒有見過對方。
小顧是山東省某市一中學教師,2005年,時年31歲,已成家生子的她在網上聊天時,遇到比她小六歲的同樣有家室的江蘇南通籍男子小李,兩人很快談起了網戀,感情迅速升溫,雙方Email、電話往來頻繁,但彼此沒有見面。2005年4月25日,小李因要開辦公司資金不足,向小顧借款,小顧背著丈夫拿出家中的積蓄3萬元,通過銀行匯款給小李,雙方口頭約定2006年初歸還。但此后忙于事業的小李明顯沒有以前上網勤快了,雙方的感情也日漸疏遠。2006年以后,小顧數次通過電話等向小李催要該款,但小李一直沒有準確的答復。此時從網戀的甜蜜中清醒過來的小顧開始感到后怕,她上網找到南通某律師事務所的李律師,委托他代為追討借款,并向他郵寄了授權委托書。為防小李不認帳,小顧還在一次與他的通話中進行了電話錄音。2007年1月18日,李律師與小李在港閘法院法官的主持下進行了調解,小李顯示了還款誠意,當即先償還了12000元,并同意一周內就付清余款。協議簽訂后,小李唯一的要求就是對方不要告知其妻子,因為其妻子至今仍對此事毫不知情。